织牢医疗保障网 助力脱贫攻坚战

09-05 00:23  

近日,在北京“健康扶贫的模型探寻”新年论坛上,鹤峰县政法委书记钱成玉表示,未来鹤峰县将继续作为推行“大病医保”的先锋队和试验田,为国家大病医保改革提供试点模型。

鹤峰县是“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的首个合作试点县,也是首度确立了“地方政府+公益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三方协作的保障模式。目前,通过五年的不断调试和创新,鹤峰县于2017年首度实现每个患儿年度住院费用不超过1万元的保障效果。

近年来,鹤峰县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积极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切实增强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充保险等保障合力,力争“除穷根、拔病根”,着力解决群众“因病支出型贫困突出”问题。

强化制度保障,让贫困人口大病得治

家住鹤峰走马芭蕉村的贫困户田玉桂,去年因粉碎性骨折和风湿在恩施民大医院住院十余天,总费用在3万元左右,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她不堪负重。因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的全面落实,让她这次看病就医报销了2万多元,为她减轻了许多负担。

“要不是这样好的医保政策,去年我妻子的病不知道该怎么办。”田玉桂的丈夫说。

通过科学制定《鹤峰县深化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鹤峰县深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保障体系+商业补充保险+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的“1+5”医疗保障模式,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确保年度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 元,合规费用补偿率达到90%以上。

非保障对象在年度内因住院发生大额医疗费用致贫的,扶贫部门将在其大病发生次年初,按程序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救助管理范围,上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按上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保障标准实施救助,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支出型贫困突出”问题,居民的就医满意度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强化兼顾措施,让非贫困户不因病致贫

“我爷爷去年因前列腺疾病在附属医院住了二十几天,本来要花3万多元,但是出院报销8000左右,后来又给我们补偿了8300多元,等于这次爷爷住院只花几千块,这样的政策还是好,大大减轻了我们老百姓负担。”鹤峰县邬阳乡栗子村杨卫军说。

非贫困户患者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按政策予以报销后,年度自付合规费用超过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40%比例、5 万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分段进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额封顶5 万元。据了解,2016 年度,鹤峰县对合规自费超过2 万元以上非贫困对象实施二次补偿123 人共52.5 万元。

强化服务水平,让贫困人口看病便捷

“以前要跑大半天甚至一天的事情,今天居然不到十分钟就搞定了,这政策真是好!”家住鹤峰县下坪乡的低保户谭春香接过县中心医院医保办民政统筹窗口工作人员递过来的3100元医疗救助金,笑着感慨道。

为了让城乡困难群众更便捷的享受医疗救助,自2017年8月1日起,鹤峰县中心医院正式开通了民政同步结算救助统筹系统。所有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出院时,在领取自己所参加的医保给予的补偿后,只需凭低保证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即可到该院医保办的民政窗口申领民政统筹部分医疗救助金。

2017年11月,为更方便的服务患者,根据《鹤峰县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鹤峰县中心医院开始对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住院收费室开设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窗口,并公示了服务流程。

该措施缓解了贫困人口的看病治病难问题,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是鹤峰县健康扶贫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据悉,为方便广大患者就医,鹤峰县有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共享,并实现一站式结算。2017 年,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建档立卡人员一般对象住院7745 人,报销比例高达91.8%。2018 年2 月,湖北省人社厅专门发函,对该县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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