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21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县思源实验学校19名、县中心医院2名。
(二)选调范围:
1.县思源实验学校19名,在2013年及以前招聘的全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人员中公开选调;
2.县中心医院2名,在2013年及以前招聘的全县在编在岗医生(不含集体卫生人员)及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视具体岗位而定,但不能超过50周岁以上。
2.学历视具体岗位而定。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符合报考条件的新机制教师不签定解除新机制教师身份承诺书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2018年鹤峰县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及参考人数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8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网阳光人事栏目公告。
四、体检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 8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地址: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5289886。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的要提供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2.考试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逸夫楼。
七、考核、选调及管理
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安排在新的岗位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主管局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合格者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