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2018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报考鹤峰县2018年专项招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8个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网上报名已通过报考鹤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峰县国土资源局铁炉国土资源所、鹤峰县护林防火办公室、鹤峰县燕子林业管理站、鹤峰县中营林业管理站、鹤峰县金鸡口木材检查站、鹤峰县风垭头木材检查站、鹤峰县邬阳乡水利水产管理站、鹤峰县中营镇水利水产管理站、鹤峰县太平镇水利水产管理站、鹤峰县水政监察大队、鹤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鹤峰县职校、鹤峰县邬阳乡卫生院、鹤峰县铁炉白族乡卫生院、鹤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峰县文化馆相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资格复审地点:政府综合写字楼六楼605室(鹤峰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到现场进行,并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
6、对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需要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2、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测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二、测试工作
(一)测试方式 :笔试测试。
(二)测试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2:30至4:30。
(三)测试考试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科教楼。
三、其它事项
(一)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社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一票否决情况等。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报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党委(组)或领导班子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将研究结果报县人社局。
(三)公示
拟聘对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备案及聘用
拟聘对象确定后,及时将拟聘人选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专项招聘人员备案后一律按规定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8〕33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8-528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