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环保问题得整改 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诉求(第21期)

05-06 12:54  

5月3日,鹤峰县环保督察组来到容美镇张家村,对省环保督察组〔2018〕D0123号交办信访件整改查处情况开展“回头看”,张家村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垃圾收集池已拆除,新增的垃圾收集箱已放置到位,垃圾实现定时清运,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4月22日,我县接到省环保督察组〔2018〕D0123号交办信访件,反映“鹤峰县容美镇张家村生活垃圾处理有问题,垃圾池中焚烧,污染空气,或扔到河道污染水,希望得到解决。”经调查核实,张家村于2013年建设4个垃圾池用于村内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周边部分农户采用焚烧方式处理。针对反映的问题,容美镇迅速组织人员对张家村垃圾池和自然山水沟内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拆除4个垃圾收集池,放置2台钩臂式垃圾收集箱,定时清运。同时,还向群众印发了《致村(居)民的一封信》,宣传引导全镇村(居)民不乱丢垃圾、乱倒污水,营造创建“干净、整洁、优美、文明”城镇的浓厚氛围。

在接到州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办理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紧急通知》后,我县的9个环保督察组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查处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查看是否存在调查不认真、把关不到位、结论不严谨等问题,确保处理严格依法依规、结论定性严谨科学、整改及时彻底。截止5月3日,我县接到的16件信访交办件,全部查证属实,已办结15件,走马镇矾厂偷加工问题因无法认定违法主体,还在全力侦办中,其余问题已经全部得到整改,切实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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