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4日以来,鹤峰县成立9个环保督察组对乡镇开展拉网式督察,对全县生态环境存在的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废旧物品收购站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中央、省、州交办的环境问题,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整改等情况进行督察,实现督察“全覆盖”。
9个督察组每天深入各乡镇,认真开展督察工作,及时梳理督察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督察中的各项问题,并及时指出、指导整改,形成《环保督察每日要情》上报县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4月28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支皇在审阅《鹤峰县环保督察每日要情》(第3期)后作出批示:对各督察组督察工作给与肯定,要求各督察组把查摆问题与推进工作相结合,把握督察重点,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下足“绣花功夫”,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在接到州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办理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紧急通知》后,我县要求9个环保督察组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查处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查看是否存在调查不认真、把关不到位、结论不严谨等问题,确保处理严格依法依规、结论定性严谨科学、整改及时彻底,全力做好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