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工作专班现场督办,关闭了石料加工场,拆除了砂石料加工设备并已运离现场。施工企业正在对暂未运离的露天堆放的砂石料采取密闭覆盖措施。
2.4月26日,市国土局向施工方下达了《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恩市土资执责改〔2018〕第9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4月29日,再次复核时,施工方正在将堆放的砂石料运离现场,并准备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3.4月26日,市林业局对项目施工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恩市林罚立字〔2018〕第MF-01号),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
4.4月29日,市环保局对施工单位堆放砂石料未采取密闭或遮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违法行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恩市环罚告〔2018〕1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恩市环责改〔2018〕32号)。
受理编号:〔2018〕D014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建始县景阳镇凤凰冠村修建旅游公路,生态保护林和山林被乱挖,给村里、镇政府、县环保局都反映过,仍未解决好,要求对采石场的山体进行植被恢复。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生态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反映的“建始县景阳镇凤凰冠村修建旅游公路”情况为:建始县景阳镇社堂村至郑家坦村公路改扩建工程,该工程在旧“建官公路”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线路全长10.641公里,设计路面硬化5米宽,路基宽度为6.5米,设置错车台处路基宽度为8.5米。该工程于2017年12月11日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2018年1月5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8日。
经2018年4月26日现场调查,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景阳镇凤凰观村修建公路过程中,因整修路基采石对公路两边的山体和山林造成了破坏,景阳镇林业派出所随即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工作专班对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施工员周勇、林地使用权人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该公司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山体破坏的行为予以承认并承诺整改。景阳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受建始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在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周勇的现场指认下,对该公司因整修路基采石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的现场进行了鉴定,技术人员用1:10000的地形图对现场进行了实际勾绘并按规程进行了测算,同时用1:2000的地形图制作了现场勘验位置图。景阳镇林业站在此鉴定基础上出具了书面鉴定报告,报告显示:(1)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采石取土的部分地方属林业用地;(2)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破坏山林和山体范围内面积910平方米。
调查中还发现,2018年3月19日,景阳镇人民政府、国土所、林业站相继接到凤凰观村村民电话举报此修路工程破坏山林的问题,3月21日,景阳镇人民政府安排景阳镇国土、林业、公路、工商、供电、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专班到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专班已责令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景阳镇国土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原开采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
该工程建设存在如下问题:1.该工程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该工程在建设工程中开挖的弃土倾倒在工程建设现场路边。同时,建始县环保局发现,2018年3月17日,信访人通过电话向建始县环保局反映“凤凰冠村四组修乡村公路,有大型挖机大量开采山石,破坏植被”。建始县环保局接访人员耐心解释,并告知信访人相关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信访件反映的“建始县景阳镇凤凰冠村修建旅游公路,生态保护林和山林被乱挖,给村里、镇政府、县环保局都反映过,仍未解决好”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26日,建始县森林公安局景阳森林派出所对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2.建始县环保局决定对于建始县景阳镇社堂村至郑家坦村公路改扩建工程业主单位存在的“未履行环评手续”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建设单位存在的“固废流失”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进行立案查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受理编号:〔2018〕D014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屯堡乡罗针田街上居民住户,粪水直排大街上,估计会污染恩施市饮用水源,要求环保部门管一下。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情况为罗针田村集镇属屯堡乡,国土面积32平方公里,辖13个村民小组4191人1040户。距屯堡乡人民政府12公里,处于318国道线上,距我市饮用水源地大龙潭库区取水口约45公里。
工作专班在集镇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摸排,确定举报现场位于罗针田村下街居民杨兴碧家门口。经专班现场查看,杨兴碧家院中建有一口饮水池,水源为村民自建引水管从山中引入的山泉水,水池满后溢出,从门前水管排至318国道边沟。杨兴碧家化粪池污水已进入罗针田污水管网,通过人工湿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存在粪水直排现象。信访人反映的“粪水直排”实为杨兴碧家中饮水池外溢所致。
举报件反映“恩施市屯堡乡罗针田街上居民住户,粪水直排大街上,估计会污染恩施市饮用水源,要求环保部门管一下”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受理编号:〔2018〕D014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建始县红岩寺镇凉水村六组几个养猪场,怀疑他们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天坑河道,影响当地村民的饮水安全,因为八组有几口井出水是黑色的。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建始县红岩寺镇凉水埠村六组几个养猪场,经工作专班实地核查,凉水埠村六组仅有1家规模养猪场,即建始县红岩寺镇鸿发养殖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及销售。该养殖场始建于2014年6月,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有猪舍2栋约600平方米,设计存栏规模300头,另有办公用房1栋。累计投资约40万元,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备案手续。
经2018年4月25日现场调查,养猪场自2014年建设投产以来,建有雨污分流、千稀分离、三级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对场内所产生的粪污、废弃物等进行了资源化利用。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101头,有猪舍2栋,建有干粪堆积场3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2个共160立方米,建有雨污分离沟,场内生产的粪污废水经收集进入三级化粪池,沉淀后用水泵还田利用,干粪经堆积发酵袋装还田(供周围农户利用),建有畜禽养殖“一场一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但台账填写不完善。工作专班在场区下游沟渠现场查看,未发现水质明显异常状况。关于利用天坑排污问题,经走访周边农户及原修建厂房的工匠曾传军,证实该猪场所在地没有天坑溶洞。随后,工作专班又到凉水埠村八组查看了周边水井和水沟,感观上,水体未见明显异常。建始县环境监测站已对几处水井、水沟进行采样分析。
信访人反映的“建始县红岩寺镇凉水村六组几个养猪场,怀疑他们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天坑河道,影响当地村民的饮水安全,因为八组有几口井出水是黑色的”问题,经工作专班核实,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天坑河道不属实,水井和水沟水质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再做认定。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专班对该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按时规范建立“一场一策”台账,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确保雨污彻底分流。责成养殖场建立长效环保管理机制,提升生态养殖水平。
受理编号:〔2018〕D014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要求整治恩施市城区内,建在居民区的所有汽修厂,喷漆漆味大,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反映的恩施市城区内建在居民区的汽修厂情况为:截至4月27日,专班人员在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区已清查核实6家,其中有烤漆房的有4家,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和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区汽修厂情况专班人员尚在进一步清查核实中。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城区“三办”正对所辖区域进行进一步排查统计,专班人员在“三办”排查统计的基础上将再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并依法处理。通过市交运局与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两违”办、城区“三办”工作专班对汽修行业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小渡船辖区居民区内6家汽修行业,分别为:恩施州爱车族汽车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车族)、恩施市宝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汇通)、恩施市鑫晨汽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鑫晨)、恩施市丽车汽车装饰有限公司摩尔城店(以下简称丽车摩尔店)、恩施市中大御城汽车服务会所(以下简称中大御城)、恩施市博雅欣欣商贸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会所(以下简称博雅欣欣)。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经查,以上6家汽修厂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2.爱车族、宝汇通两家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因工作人员外出,这两家现场未提供环评及批复,未提供监测报告,需后续跟进调查,两家皆建有烤漆房;爱车族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其建设的烤漆房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有排气筒,已由专班工作人员现场封存;宝汇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其建设的烤漆房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有排气筒,已由专班工作人员现场封存。
3.鑫晨、博雅欣欣两家建有烤漆房,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未验先投,涉嫌环境违法。
4.丽车摩尔店、中大御城两家无道路交通经营许可证,未发现有钣金油漆业务;丽车摩尔店未办理环评,但已过追溯期,涉嫌未验先投;中大御城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信访件反映“要求整治恩施市城区内,建在居民区的所有汽修厂,喷漆漆味大,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问题,经专班人员目前对城区居民区汽修厂核查,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市工作专班人员对已查建有烤漆房的4家修理厂现场采取了封存措施,并限期拆除烤漆房。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专班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有1家企业表示拆除烤漆房,有3家企业表示不再用作烧漆房,改作他用。
2.运管部门已责令4家无证经营的汽修厂停止经营,督促其迅速办理相关手续,对仍不积极配合的依法实施处罚。目前,鑫晨、博雅欣、丽车摩尔店、中大御城等4家汽修厂已按运管部门要求全面停业。
3.小渡船片区鑫晨、博雅欣、丽车摩尔店、中大御城这4家汽修厂涉嫌未验先投,市环保局已对其立案调查。2018年4月27日对鑫晨涉嫌未批先建(登记表项目)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余3家企业(中大御城、博雅欣、丽车摩尔城店)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已过追溯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上述3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
4.4月29日,市运管局、市环保局对已调查核实的小渡船片区6家汽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资质不全的必须尽快办齐相关手续,手续不全的必须停业;居民区烤漆房不符合标准的,必须无条件关闭。被约谈企业主均表示积极支持,坚决落实。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对小渡船片区6家汽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受理编号:〔2018〕D014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宣恩县民族风情街5号楼2单元一楼,2012年县政府发了通告,此处一楼商铺不能搞餐饮,但现在开了餐馆,产生油烟,对楼上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向城管、环保局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污染源为位于宣恩县民族风情街5号楼2单元一楼的两家餐馆:
1.文澜夜市基本情况。位于风情街5号楼2单元一楼08、09号门面,属于个体经营户,主要经营夜宵,主要销售烧烤,店面约100平方米,营业时间为下午四点至凌晨一点半,该店使用液化气和炭为燃料。该夜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宣恩县食品摊贩登记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使用的烧烤架为一体式带油烟处理设备烧烤架。
2.宣恩县珠山镇醉江湖饮品店,位于风情街5号楼2单元一楼06、07号门面,属于个体经营户,主要经营冷、凉菜加工,店面约70平方米,该店使用的燃料为电和液化气。该饮品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小餐饮备案登记已过期,未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加工区配备抽油烟机,未配备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经2018年4月25日现场调查核实,文澜夜市有明显油烟产生。宣恩县珠山镇醉江湖饮品店油烟排放至下水道,调查走访未见明显油烟污染。
信访件反映的“宣恩县民族风情街5号楼2单元一楼,2012年县政府发了通告,此处一楼商铺不能搞餐饮,但现在开了餐馆,产生油烟,对楼上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向城管、环保局反映无果”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文澜夜市处理情况
1.县食药监局对该夜市存在场所卫生问题现场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表,并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到位。
2.县城管局对该夜市下达了《宣恩县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宣城管改字〔2018〕第209号)责令该夜宵店: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将已污染路面的油污清理干净;严禁随意排放油烟污染周边环境。
二、宣恩县珠山镇醉江湖饮品店处理情况
1.县食药监局对该饮品店加工间未配备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的问题,于2018年4月27日,向该饮品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宣食药监责改字〔2018〔6号),要求该单位:禁止油烟未经油烟过滤装置处理直接排放,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否则不得经营;清理加工区域及周边油渍,保持其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对该饮品店还存在小餐饮备案登记已过期,未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场所卫生有待加强等问题,县食药监局当场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表,责成该店在7日内整改到位。
2.4月27日,宣恩县城管局对该店下达了《宣恩县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宣城管改字〔2018〕第45号)责令该饮品店: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将已污染路面的油污清理干净;严禁随意排放油烟污染周边环境。
三、4月26日下午,珠山镇工农街社区对风情街1-7号楼餐馆及其他店面经营者发放了《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素养知识读本》,倡导健康生活,讲卫生、讲文明,爱护环境。
受理编号:〔2018〕D014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孝感幼儿园旁有垃圾处理站,臭气大,苍蝇多,建议更换垃圾处理站的选址。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固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垃圾中转站为孝感幼儿园垃圾中转站,位于恩施市土司路市体育中心附近,主要功能是收集市体育中心、孝感幼儿园、硒都民族实验小学及周边小区生活垃圾,经压缩处理后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垃圾中转站采用分离式压缩技术,属目前全国最先进的处理工艺,广泛用于国内各大城市。
经4月25日现场调查:
1.孝感幼儿园垃圾中转站附近有5个污水管道井盖被车辆压破,导致污水管道内臭气外漏,系致使周边出现臭气的主要原因。
2.孝感幼儿园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属于V类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距离孝感幼儿园最近距离为27.5米,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89)第二章《选址与规模》中“V类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距离≥8米”的要求。同时该转运站安装有除臭设备,沉淀池设有密闭屋,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3.孝感幼儿园垃圾中转站服务片区有市体育中心、孝感幼儿园、硒都民族实验小学等公益事业单位,有广银翡翠城、瑞园、锦绣名城等大型住宅小区,共服务该片区3000余户、3万余人。该片区人口密度大、生活垃圾量大,若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收集、转运、处理,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因此垃圾中转站是该片区必不可少的环卫配套基础设施。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孝感幼儿园旁有垃圾处理站,臭气大,苍蝇多,建议更换垃圾处理站的选址”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截至4月26日,市城管执法局完成了孝感幼儿园垃圾中转站沿线破损井盖更换工作,臭气问题已得到改善。
2.4月29日,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垃圾中转站内压缩站上方窗户全部封闭,并将铁门更换为电动卷闸门,缩短开关门时间,尽可能减少垃圾臭气外泄。同时,对该垃圾中转站及附近公厕周边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工作,设置花池、栽种桂花树,改善周边环境。预计2018年5月2日前可完成。
受理编号:〔2018〕D014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五组有一个养猪场,占地300多平方米,养猪约240头,猪场臭气很大,噪音很大。
行政区域:来凤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养殖场位于大河镇芭蕉溪村五组,属畜禽养殖限养区内,养殖场建筑面积约490平方米,于2018年1月动工建设,3月下旬投入使用。养殖场业主蔡保全,另有合伙人覃庆友。该养殖场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环评登记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4月25日,经专班人员现场核查,该生猪养殖场周边200米范围内有住户15户,周边5米范围内有住户4户。养殖生猪205头,其中养殖场业主蔡保全养殖生猪58头,其合伙人覃庆友养殖生猪147头。其养殖场下面建有蓄粪池,用于收集处理粪便。现场未见污水污物外排,但现场感官确实存在臭气熏人的问题,另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信访件反映的“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五组有一个养猪场,占地300多平方米,养猪约240头,猪场臭气很大,噪音很大”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工作专班现场责令该养殖场业主蔡保全及合伙人覃庆友尽快处理栏内生猪,限时拆除该养殖场内全部养殖设施及围栏,并将养殖场内外环境彻底清理干净,不得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4月28日,经专班人员现场核查,养殖场业主蔡保全饲养的58头生猪已全部处理到位,栏圈已全部清空。合作人覃庆友已在白果树村另租了一处养殖场(禁养区外),现正在消毒。覃庆友承诺3天之内(即5月1日前)全部完成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