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开展第二阶段下沉督察(第11期)

04-26 12:38  

4月24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第一督察小组到鹤峰县开展第二阶段下沉督察,督察组先后实地督察了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对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开展回头看,对省环保督察交办件进行现场督办,调阅了相关资料,问询了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

在鹤峰县垃圾填埋场,督察组要求垃圾填埋场运行要规范,渗滤液处理的水质监测平台要及时上线,要迅速整改。督察组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华辉商贸有限公司焚烧煤矸石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要求尽快复绿,全面完成整改。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018〕D0112号的信访件反映的顺逸饲养专业合作社污染环境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对于该养殖场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已于4月10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改字〔2018〕2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

督察组还查阅了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有关资料,调阅了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县城管局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县水利水产局小水电站和河流保护治理、县畜牧局非规模化养殖、县国土局矿山企业等相关资料。

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 开展环境保护拉网督察

4月24日下午,为切实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组在鹤召开环保督察督导会及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精神,鹤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支皇同志专门安排部署了我县配合省环保督察县级督察工作。要求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结合“精准扶贫”督查工作,成立9个督察组,对全县开展拉网式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以督促改,对全县生态环境存在的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乡镇垃圾、污水处理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废旧物品收购站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中央、省、州交办的环境问题,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等开展拉网式督察,要求各督察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梳理督察情况,及时指出问题并指导整改,形成《环保督察每日要情》,报送县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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