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04-25 10:23  

受理编号:2018D006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恩施高速白杨坪出口处有大量尘土,为修建高速公路工程车导致,造成公路上扬尘较多,影响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为建恩高速公路第四标段中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属银川到北海高速公路(建始至恩施段)建设工程,包括主线17.823km、连接线1.75km,服务区一个(杉木坝)、互通一个(白杨坪),涉及龙凤镇和白杨坪镇。投诉地点位于白杨坪镇石桥子村,白杨坪互通连接线与G209交汇处。该项目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4月18日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车辆通过时产生部分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白杨坪出口处有大量尘土,为修建高速公路工程车导致,造成公路上扬尘较多,影响正常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恩施市高路办、白杨坪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负责人沙仁智进行了约谈。

2.4月19日,工作专班赴现场核实情况,该企业已停工整改。采取了如下措施:(1)每天安排专人清扫;(2)根据天气情况采取相应洒水降尘措施,扬尘大幅减少;(3)渣土车全覆盖;(4)出口与国道209交汇处已铺设钢板,100m内已铺设成泥结碎石路面。

3.工作专班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整改及时,比较满意。

4.市高路办、白杨坪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1人。

受理编号:2018D006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南门处巴公溪二巷60米有沙发厂,白天到晚上有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为恩施市欧诺雅软包工艺厂,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巴公溪1组6号,生产工艺为软装加工-依照图样雕刻-钉枪固定后安装,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于2017年10月投产,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属作坊式加工,且周边居住户密集。4月18日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加工。现场发现密度板约50张左右、钉枪两把、数控雕刻机一台(型号:SG-1325)。经查证,该厂所属行业类别不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现场检查时,噪声源是该厂数控雕刻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设备未运行,不满足噪声监测条件,故未对其进行噪声监测。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厂作业时间最晚到20∶00左右。

针对信访人反映“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南门处巴公溪二巷60米有沙发厂,白天到晚上有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噪声扰民情况基本属实,夜间作业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4月18日,工作专班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立即停止数控雕刻机等机械性噪声源生产作业;二是另择厂址依法办理所有手续后再投入生产;三是签订承诺书。该厂经营者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并立即按整改意见落实。

2.4月19日,工作专班进行现场巡查,该厂已按要求拆除了噪声源数控雕刻机电源,并做好搬迁准备。

3.4月20日,工作专班进行现场督办,该厂正在对机械设备和原材料进行装载,确认正搬离该地。

4.头道水村委会积极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通过走访,群众表示支持整改工作,群众反馈较为满意。

受理编号:2018D006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恩施市谭家坝高速服务区在举报人家门口前500米处,修建一污水处理池,臭气很大,噪音很大,严重影响生活,请求解决。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企业为谭家坝高速服务区,为沪渝高速恩施服务区,属沪蓉国道主干线湖北省恩施(吉心)至利川(鱼泉口)段工程配套服务设施,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鸭子塘村。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污水处理池建在该服务区院内,建设单位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5月,恩施服务区为了升级为全省示范服务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紫光能控科技有限公司对沪渝高速恩施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2018年2月进行调试,调试期间服务区针对污水处理站存在的臭气、噪声等问题,聘请武汉紫光能控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治理方案。

4月18日现场调查发现,该服务区院内修建污水处理站1座,在运行过程中处理池有臭气;配电房内电机设备运行时有噪音。市环保局对该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厂界噪声最高值55.1分贝,未超标。

信访人反映的“恩施谭家坝高速服务区举报在人家门前500米处,修建一污水处理池,臭气很大,噪音很大,严重影响生活。请求解决”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4月18日,工作专班要求该服务区尽快按照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治理项目实施后,还须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噪音进行监测,确保废气、噪音达标排放。该服务区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做好整改工作,目前,治理方案已通过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正在申请治理项目资金,争取在一个月内动工。

2.服务区将编制的治理方案在服务区周边人群集中区域进行公示。

3.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该服务区已采取临时措施:调整污水处理时间为7∶00-21∶00;对污水处理站区域采取围挡、覆盖的方式,减少臭气、噪声排放。

4.4月21日,工作专班对服务区负责人郦立文进行约谈,郦立文表示积极配合,快速整改。

5.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正积极向周边农户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6.经工作专班走访周边居民时,大家均表示对工作专班及临时整改措施表示满意。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1人。

受理编号:2018D006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旗峰社区红旗大桥碧桂园小区旁,有大量污水直排沉积到马路边,雨天直接进入清江河,臭气很大,人行道上都是污水,问题已经存在10年了,请求解决。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为恩施市小渡船碧桂园一期项目,系居民住宅小区,位于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社区红旗大桥旁,由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施工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

经4月17日至21日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居民尚未入住。该项目建设工地废水未经处理由西向东排出施工场地围墙,经围墙外低洼地沉积后流向清江,存在建筑污水直排的行为。

信访件反映的“旗峰社区红旗大桥碧桂园小区旁,有大量污水沉积到马路边,雨水直接进入清江河,臭气很大,人行道上都是污水,问题已经存在10年了,请求解决”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污水沉积到马路边、雨水直接进入清江河,臭气很大”,基本属实;“人行道上都是污水,问题已经存在10年了”,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市住建局针对小渡船碧桂园一期项目工地废水未处理直排的行为,责令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5日内整改到位,并现场下达建设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鄂建安整字〔2018〕108号)。目前,相关整改已到位,实现了施工现场的建筑污水排入现场污水管沟,引流至围挡处三级沉淀化粪池处理后再利用。

2.市环保局对建筑污水直排行为已立案,下发了《恩施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恩市环责改〔2018〕16号),目前正在依程序进行处理中。

3.4月22日,市住建局对小渡船碧桂园一期项目三方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项目三方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再次出现环境问题。

4.针对旗峰坝雨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市工作专班责令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在建排水箱涵施工进度(该片区正在建设1座排水箱涵,该工程已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30%工程量,计划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

5.经工作专班走访周边居民,大家对工作专班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3人。

受理编号:2018D006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清坪镇的垃圾运到中寨坝村10组大屋街处倾倒,并燃烧处理,烟尘很大,臭气很大,苍蝇很多,无法生活,对我们影响很大,请求解决。

行政区域:咸丰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倾倒处为咸丰县清坪镇临时垃圾倾倒点,位于清坪镇中寨坝村10组(小地名大屋街),与青岗岭村交界,距集镇18公里,场地属小型山坳地形,靠近一条组级机耕路。随着城镇化推进及集镇人口增长,集镇生活垃圾随之增加。为解决集镇垃圾问题,清坪镇政府从2011年起以每年2.5万元的租赁费与青岗岭村村民陆正刚签订租赁合同,使用其场地作为临时垃圾倾倒点并延用至今。同时,清坪镇政府以每年4500元的费用委托该地村民姚秀贵对所倒垃圾进行农药喷洒、石灰消毒、掩埋等作业。

信访件反映的临时垃圾场倾倒点存在以下问题:垃圾倾倒后未及时、有效覆土覆盖,处理不规范;该垃圾临时倾倒点臭味很重,滋生蚊虫对周边农户有一定影响;存在焚烧垃圾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清坪镇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安排资金10万元解决垃圾处理相关问题。同时,安排专人与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对接,咨询解决办法。

2.4月18日,清坪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垃圾倾倒点进行全面消杀、覆土覆盖,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4月19日,咸丰县政府决定彻底关闭该垃圾倾倒点,进行消毒、恢复植被等作业,并定期巡查,确保整改实效,清坪集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受理编号:2018D0068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建始县长梁乡瓦子院村4组塑料粒子厂:1.设备生产时,噪音很大;2.灰尘很大,严重影响生活;3.臭气很大,无任何处理,气味刺鼻,令人作呕,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4.该工厂已经建立16年了,2016年的时候向建始县环保局及信访局反映过,建始县环保局回复此工厂无明显违法行为,臭味始终没有解决,建始县环保局拖着没有处理。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塑料粒子厂为建始县长梁镇瓦子院村4组居民张佑龙投资兴办,为个体经营,位于建始县长梁镇瓦子院村4组,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塑料编织袋清洗-破碎-加热-造粒-冷却-切割-形成颗粒。年产塑料颗粒约100吨,年使用废水泥袋约300万条,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开始生产,2011年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目前,实际经营者为于祥勇,但未履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

该厂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在切割生产环节有噪音产生,从事料装卸过程中还会有粉尘产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该厂加热-造粒工段安装的有烟尘废气净化器一台。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该厂修建有5级沉淀池,废水经5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关于信访人反映塑料粒子厂环境问题

经4月18日现场核查,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车间修建有钢构架屋棚结构,没有采用密闭措施,厂区边界采用彩钢板进行了包围。烟尘废气净化器正常运行,但废气收集措施并不完善,产生的少量废气没有全部收集进入净化处理装置。废水5级沉淀池正常运行,没有发现外排现象;沉淀池淤积弃渣清理后堆放在厂界内空地晾干,没有发现随意倾倒现象。厂区外临近小溪的水质清澈,未见废水废渣溢流痕迹。

据该厂目前实际经营者于祥勇陈述,该厂未进行过夜间生产,沉淀池清理出的废渣晒干后运至周边私人设立的一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填埋,但没有建立相关台账。

4月19日,建始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和厂界进行现场监测时,发现该厂部分设备未启用,没有处于正常工况,无法进行监测。

信访人反映的: “臭气很大,无任何处理”问题不属实,“设备生产时,噪音很大;灰尘很大,严重影响生活”部分属实,“气味刺鼻,令人作呕”问题因为属于主观感受,且存在个体差异,无从核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问题,因为调查部门不能证实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无法核实。

、关于信访人反映:“该工厂已经建立16年了,2016年的时候向建始县环保局及信访局反映过,建始县环保局回复此工厂无明显违法行为,臭味始终没有解决,建始县环保局拖着没有处理”问题

建始县环境保护局通过查阅档案,发现确有信访人于2017年3月、2018年3月、4月分别通过州环境保护局12369举报平台以及“阳光信访”平台反映过该厂环境问题,建始县环保局都予以了处理回复:

1.2017年3月,建始县环保局接到恩施州环保局环境违法举报受理单为(编号[2017]30号)的后,对该厂进行了检查,该厂提供了2017年3月22日委托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塑料颗粒厂排放的废气采样检测出具的《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STT检字【20170321002】)》,报告显示该废塑颗粒加工厂在加工时所排放的废气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之内。建始县环保局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该厂环境日常管理问题,下达了《关于建始县长梁乡桂花佑龙废塑加工厂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复。

2.2018年3月13日收到恩施州环保局的环境违法举报受理单(编号[2018]44号)后,对该厂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1、出料口产品挤出时有少量烟气带出;2、厂区固废暂存不规范”问题,于4月4日下达了《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其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于2018年5月13日前向建始县环保局提交2018年废气监测报告。对于信访人2018年4月12日通过“阳光信访平台”的投诉,建始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并案处理,并已书面告知信访人受理该投诉。

期间,建始县环保局多次进行调查处理,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并就处理情况进行回复,信访人认可该厂采取了整改措施,但一直不认可整改效果。

信访人反映“该工厂已经建立16年了,2016年的时候向建始县环保局及信访局反映过,建始县环保局回复此工厂无明显违法行为,臭味始终没有解决,建始县环保局拖着没有处理”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建始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经营者于祥勇进行整改:

1.对厂区卸料处加盖钢屋棚,将所有装卸活动都纳入棚内进行;

2.增设两套吸烟风机,并在相关工段增设收烟罩。

3.1个月内完成全部整改。

受理编号:2018D006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宣恩县供销社院内(小地名一线天):1.供销社院内化粪池粪便外溢,遍地都是,无人处理;2.院内餐馆(8家)油烟直排,燃料为煤,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3.曾向环保、城管、社区反映过,互相推诿,此问题已经存在10多年了,一直未解决。请求解决问题。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化粪池粪便外溢情况。该化粪池属原生活资料公司职工住宿楼38户住户共同使用,因原公司改制后,人员管理关系已移交社区,院内没有物业管理,化粪池缺乏日常维护,长达5年未清理,化粪池干粪便堆积,堵塞化粪池一级到二级的出口导致粪便外溢。信访件情况属实。

二、8家门店情况。

1.香都逗餐馆,位于宣恩县珠山镇一线天,属于家庭经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面积约25平方米,餐馆使用煤球和天然气为燃料,煤烟和油烟均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2.个体经营户侯昌琴经营的餐馆,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14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面积25平方米,餐馆使用的燃料为煤球和液化气,油烟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3.个体经营户覃正谷经营的餐馆,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20-8号门面,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面积约25平方米,餐馆使用燃料为煤球和液化气,油烟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4.原味餐馆,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14号一线天,餐馆面积30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餐馆使用的燃料为煤球和液化气,油烟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5.个体经营户张静蓉经营的餐馆,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一线天,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面积约25平方米,餐馆使用的燃料为煤球和液化气,油烟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6.个体经营户谢桂英、杨斌经营的餐馆,位于珠山镇一线天,餐馆面积24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餐馆使用的燃料为煤球和液化气,油烟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7.脉宝便利店,位于宣恩县珠山镇一线天,于2018年4月12日由餐馆改为便利店。

8.艺指间,位于宣恩县珠山镇一线天,此店2007年前是卖书的门店,2007年之后一直在做指甲,从未经营餐馆服务行业。

餐馆产生的油烟、煤气扰民问题,属实。

三、“互相推诿,此问题已经存在10年多了,一直未解决”情况。2013年,县政府对“一线天”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治理;2016年县城管局执法大队联合工农街社区对餐饮排烟问题进行整治,但因经营地楼上的住户不同意排烟管道从墙体安装至楼顶,导致排烟管道无法安装,造成油烟扰民问题至今未彻底解决。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针对化粪池粪便外溢的处理情况

3月28日,珠山镇工农街社区居委会接到居民反映后,于4月3日牵头组织召开县供销社和院内业主参加的协调会,会上确定:1.推选杨天明、张秀明、胡世海为临时自治组织人员;2.清理费用由受益业主共同承担;3.费用按各户2017年1-12月用水量分摊;4.按施工总费用确定对各户收取分摊费用的额度;5.由社区网格员在自来水公司查找各住户的用水量;6.县供销社协助工作,比照住户缴纳费用最多的出资,并适当承担部分其他费用。

由于第一次推选的自治组织人员因工作原因脱不开身,4月16日重新请周远菊义务服务,4月17日召开了有工农街居委会书记黄刚、网格员左志云、义工周远菊、县供销社尹绪程参加的第二次会议,明确由周远菊同志联系施工,收取费用。会议确定:1.由周远菊同志牵头负责,组织施工人员于18日上午开始进场施工,力争19日早晨完成化粪池的清理。2.清理化粪池、水沟总费用8000元,由38户业主按2017年1-12月用水量分摊全部费用。3.社区对费用开支全程监督,完工后张榜公示。

4月18日上午开始清理疏通。4月19日早晨7点清理工作已全部完工,各住户正常使用。

二、对油烟、煤气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

宣恩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与6家经营户进行约谈,6家经营户已立即取缔燃煤排放,更换使用天燃气,并对6家经营户送达《宣恩县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宣城管改字〔2018〕第34号、35号、36号、37号、38号、39号),责令:更换油烟排放设施,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将已污染路面的油污清理干净;严禁再次随意排放油烟污染周边环境。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业主6名

受理编号:2018D007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许家坪机场及旁边养猪场:1.机场航站楼的喇叭装在建筑物外边,夜晚噪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2.航站楼旁约100米处,有两个养猪场,臭味很大,污水未处理直排清江。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许家坪机场航站楼的喇叭在建筑物外边,夜晚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企业为恩施许家坪机场,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许家坪村,隶属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恩施机场公司。许家坪机场航站楼大门两侧外墙立面设置有用于播报机场当日航班、登机等信息的喇叭1组,共4个。因时下该机场有夜间航班,故夜间仍有相应航班信息播报。

信访件反映“许家坪机场航站楼的喇叭在建筑物外边,夜晚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属实。

二、关于“航站楼旁约100米处,有两个养猪场,臭味很大,污水未处理直排清江”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养殖场、养猪户为:

1.郑斌养殖场: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许家坪组。该养殖场自2010年开始从事生猪、水产养殖,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2.龙祖恩养猪户: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许家坪组,与郑斌养殖场相邻。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经调查核实,郑斌养殖场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2018〕D0005”号所涉养殖场为同一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该养殖场原存栏生猪91头,截止4月22日,已出售生猪78头,剩余13头将于4月25日前全部出售,现有的粪污处理设施为化粪池1口,并实行“猪+沼+鱼”循环农业模式,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养鱼。

龙祖恩养猪户现存栏生猪7头(为自食年猪),现有粪污处理设施为沼气池2口,粪污经沼气池处理后还田利用,未排放到周边环境。

信访件反映的“航站楼旁约100米处,有两个养猪场”问题,属实;反映的“臭味很大,污水未处理直排清江”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许家坪机场航站楼的喇叭在建筑物外边,夜晚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

1.工作专班已责令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恩施机场公司当即通知技术部门停止使用该组喇叭,且目前已经拆除。

2.经工作专班走访周边居民,其对工作专班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二、关于“航站楼旁约100米处,有两个养猪场,臭味很大,污水未处理直排清江”问题

1.工作专班已责令郑斌养殖场停止养殖生产,其业主郑斌已于4月17日签订了关闭承诺书,承诺于4月25日前将现存栏的13头生猪全部出售,并拆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不再在该场地从事养殖业。

2.工作专班责令郑斌养殖场负责做好场区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目前,该养殖场已对场区进行消毒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打扫,场区环境卫生良好。

3.工作专班已督促养猪户龙祖恩要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禁止将粪污直排进入环境,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人长期对其进行日常监管。

4.4月22日,经工作专班走访周边居民,其对工作专班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受理编号:2018D007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建始县学院路:1.李姓养猪户在中心城区养了很多猪,臭气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2.焚烧垃圾、煮猪食,烟尘很大;3.污水未处理,直排。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李姓养殖户为家住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一组11号的居民李明东散养户。2018年1月以来,该户在位于广润社区一组的私房范围内,即面积约20平方米的一层砖瓦结构简易猪圈(原厕所)圈养生猪8头,其中重量约160斤生猪4头,重量约110斤生猪4头;计划全年养殖生猪两批次,出售生猪10头,预留2头供自家储备食用。由于采用泔水养猪,臭气较大,加上使用柴火煮猪食等,产生了烟尘;养猪场所存在煮猪食所用灶台、部分木头、木屑等,并有焚烧的迹象。养猪所产生的排泄物及粪水,通过三轮车拉走运至业州镇羊卯头村自留地种植庄稼使用,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

信访件反映的“建始县学苑路:1.李姓养猪户在中心城区养了很多猪,臭气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2.焚烧垃圾、煮猪食,烟尘很大;3.污水未处理,直排”问题,在养殖生猪及煮猪食中产生的异味和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属实,养殖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联合调查组对当事人进行了法规政策宣传,让其从思想上知晓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对大家利益的损害,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事人认识到环境整改势在必行,自觉维护周边居民环境权益责任所在,并书面承诺“保证不再在该处喂养家禽家畜”。

2.考虑当事人家庭实际,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其饲养的8头生猪参照市场行情购买后捐赠给县社会福利院。

3.为彻底解决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其饲养生猪所使用的猪圈、灶台、烟囱等设施和场所全部进行清理拆除。

4.县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拆除后的养猪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受理编号:2018D007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刘兴斌、姚登安在恩施市芭蕉乡黄泥塘村8组开发的小区,污水直排到村民田里,导致几年庄稼无收成,请求查处。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反映的小区位于芭蕉侗族乡黄泥塘村集镇,是2006年为落实上级新农村建设要求、改善黄泥塘村集镇环境,由村组织“三通一平”等市政建设、统一规划宅基地控制线等规划条件后,由村民自行建设的新农村集中建房点,规划宅基地25户,按照2006年管理体制办理农民建房相关审批手续后组织建设。该集中建房点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均建设了化粪池,不存在小区污水直排至村民田里的情况;但小区排水沟年久失修,部分沟段堵塞,排水不畅,存在雨水从公路和排水沟流至农田造成农田积水情况。

信访件反映“刘兴斌、姚登安在芭蕉侗族乡黄泥塘村8组开发的小区,污水直排到村民田里,导致几年庄稼无收成,请求查处”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9日,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实施疏通沟渠、建设引水沟和小型人工湿地等工程。目前,整改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计划投入资金12万元。

2.4月20日,黄泥塘集镇排水沟整改工程开工建设,预计5月上旬完工。项目完工后,将有效解决雨水从公路和排水沟流至农田问题。

3.乡、村工作专班入户走访周边群众,取得村民对整改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十一

受理编号:2018D007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鹤峰县太平镇唐家村千米大街,罗荣华打砂厂粉尘很大,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路上到处撒落的碎石,影响步行安全。

行政区域:鹤峰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企业为恩施州华晟水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鹤峰县太平镇唐家村六组晴田路35号,主要产品为砂石料,生产工艺为打砂机破碎,生产规模为100方/天,主要原材料为普通石料,用量为100方/天,总投资50万元,于2017年3月投产作业,占地面积1730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及其他手续。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部分工作区域未封闭,喷洒装备欠缺,有明显粉尘污染,距千米大街居民点约50米,距集镇约100米,造成直接影响的居民有40余户;未安排专人对撒落的砂石进行及时清扫,千米大街(打砂厂路口)有明显碎石撒落在道路上。

信访件反映的“鹤峰县太平镇唐家村千米大街,罗荣华打砂厂粉尘很大,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路上到处撒落的碎石,影响步行安全”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9日,太平镇政府安排太平供电所对该公司打砂厂采取了停电措施,并组织对该公司打砂厂设施设备进行清场,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供电。该公司当日已经停止经营,并完成了打砂厂内设施设备清理,其他整改项目正在进行中。

2.4月23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改字〔2018〕6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鹤环罚告字〔2018〕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及生产行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480元。

十二

受理编号:2018D007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土司路至虎民路路段,晚上20时至凌晨5时渣土车辆噪音大,灰尘大,数量特别多。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反映事项涉及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土司路至虎民路段沿线的4个建筑施工工地,即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工地(土石方工程已完工)、恩施市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项目工地、广银翡翠城项目工地和碧桂园江畔豪庭项目工地。

1.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工地,位于恩施市旗峰坝大道与金凤大道交叉路口处,建筑规模为30878.75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恩施云卧丹霞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恩施市创科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渣土运输单位为四合渣土运输公司。

2.恩施市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项目工地,位于恩施市旗峰坝社区居委会,建筑规模为25659.27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恩施市武陵国际实验学校,施工单位为湖北远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单位为恩施力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3.广银翡翠城项目工地,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建筑规模为57943.69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恩施市广银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恩施正中发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单位力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4.碧桂园江畔豪庭项目工地,位于小渡船办事处旗峰坝社区白蜡堰,建筑规模为91238.2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湖北三一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单位为恩施力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4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恩施市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项目工地和广银翡翠城项目工地正在施工,共有15辆渣土运输车辆正在进行渣土运输工作。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工地和碧桂园江畔豪庭项目工地未施工。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土司路至虎民路路段,晚上20时至凌晨5时渣土车辆噪音大,灰尘大,数量特别多”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市城管执法局渣土稽查大队对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工地、恩施市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项目工地、广银翡翠城项目工地和碧桂园江畔豪庭项目工地等4个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告知约谈对象必须使用已安装自动软篷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渣土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后进行施工和渣土运输,上路行驶期间禁止超速、鸣笛。被约谈对象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建筑渣土管理要求执行,避免造成噪声和扬尘污染。

2.市城管执法局渣土稽查大队对调查发现的5辆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的车辆(鄂Q19021、鄂Q18663、鄂Q1808、鄂Q16466、鄂Q17390)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所属的2家渣土运输公司(力城渣土运输公司、四合渣土运输公司)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以上2家渣土运输公司积极配合,已全额缴纳罚款,并承诺对公司所属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在今后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按时按规范要求运输,杜绝违法行为。

3.市城管执法局渣土稽查大队将安排专人在土司路至虎民路沿线采取巡查和蹲点检查的方式,对过往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盘查,随时提醒驾驶员在市区内行驶期间禁止鸣笛,对屡教不改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4.市环卫处增加对该路段的冲洗、洗扫频次,从过去每天各1次增加至每天各2次,且在晴天增加喷雾压尘1次。

5.通过检查,夜间22:00时后所涉施工工地均未施工,未发现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噪声和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经工作专班走访沿线居民,其对工作专班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业主6名

十三

受理编号:2018D007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鹤峰县走马镇汪家堡村私人细沙厂,淘沙的水直接排入河内,河水浑浊700米左右,无人管,要求解决。

行政区域:鹤峰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的洗砂厂位于走马镇汪家堡村一组,占地面积约6亩,总投资40万元。于2016年6 月建成并投产,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无证照经营。现场调查发现,该厂确实存在河沙洗选过程中所产生的洗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莫家坪河的问题。

信访件反映的“淘沙的水直接排入河内,河水浑浊700米左右”的问题,属实;反映的“无人管”的问题,该案件于2018年4 月12 日已进行过调查,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8日,走马镇人民政府责令该砂厂迅速整改,并于当日对其进行了停止生产性供电处理;

2.4月19日,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厂洗砂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

3.4月20日,县环保局对当事人漆绍丽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改字〔2018〕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鹤环罚告字〔2018〕3),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洗砂生产线的生产及使用,停止违法行为,罚款8000元。

十四

受理编号:2018D007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建始县业州镇马栏溪三家汽修厂喷漆污染空气,气味很大,很难闻,简直受不了。周边环境差,垃圾很多。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马栏溪周边汽车修理厂较多,由于信访人未准确反映汽车厂名称,联合调查组便对有代表性汽车厂进行了调查,所涉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建始县业州镇阿尧汽修厂,位于业州镇二道桥社区一组9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销售、车辆维修服务,总投资50万元,占地1000平方米,于2008年7月投产。办理了环评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维修车间共8间,卷升机4台,防侧滑检测设备1台,喷漆房一间(30平方米),2018年3月安装了干过滤+活性炭+UV光氧催化式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型号:HSY-100),每月使用油性漆大约20升。现场检查时,喷漆房正在使用,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气管出口未发现明显漆雾颗粒,也没有闻到刺鼻气味。

信访件反映“喷漆污染空气,气味很大,很难闻,简直受不了”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周边“环境差,垃圾多”问题,不属实。

2.建始县业州镇德福维修服务站,位于业州镇二道桥社区马栏溪2组,主要从事车身维修服务,总投资20万元,占地约950平方米,2017年10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开始经营。办理了环评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车间用钢架棚进行封闭,建有机修工位4个,钣金工位2个,打磨工位1个,喷漆房一间(30平方米),在喷漆房边建有2立方米水池,喷漆房排放口至水池间管道中装有一层过滤棉,喷漆废气用管道抽至水池,然后排往马栏溪河边。每月使用油性漆大约10升,清漆大约10升,稀释剂大约20升。现场检查时喷漆房未使用,但在排气管末端内壁可见明显漆雾和灰尘的痕迹。

信访件反映的“喷漆污染空气,气味很大,很难闻,简直受不了”问题属实,该企业周边环境差,垃圾多的问题不属实。

3.建始县华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位于业州镇二道桥社区三组1号,主要从事小型车和大中型客车维修服务,总投资70万元,占地约2200平方米,2010年建设运营。办理了环评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建有检测工位1个,检测设备4套,喷漆房一间(28平方米),喷漆废气由引风机通过管道排至外环境。现场检查时喷漆房未使用,但勘察发现漆雾排放设备没有安装过滤棉等净化装置。据现场负责人陈述已经订购了废气净化处理设备。

信访件反映的“喷漆污染空气,气味很大,很难闻,简直受不了”问题属实,该企业周边环境差,垃圾多的问题不属实。

4.马栏溪周边环境差,垃圾多问题核实情况

经核查,信访件所涉及三个汽修厂所在路段为马栏溪至朝阳隧洞路段,现场发现有出店占道经营情况,主干道建筑材料、杂物堆放凌乱;且存在户外广告横幅设置不规范、沿途二手车市场车辆停放杂乱无章等情况。

信访件所涉及三个汽修厂所在的路段“周边环境差,垃圾多”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建始县业州镇德福维修服务站和建始县华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的违法行为,建始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两家汽修厂喷漆房予以查封。

2.针对反映的企业所在的路段“周边环境差,垃圾多”的问题,城管部门及二道桥社区安排人员对马栏溪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垃圾由环卫所进行了清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清理占道堆放物品7处,取缔占用人行道早餐商户3处,清理户外广告横幅9处、规范二手车市场车辆停放4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整治规范出店占道经营的11处。

十五

受理编号:2018D007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反映恩施市航空花园1栋与恩施市车辆管理所中间的街巷,开设的餐馆及洗肉、烧肉店,油烟直排,上面的住房常年不敢开窗,空调外机、防盗网都被熏坏。另外曾多次向恩施市房管、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反映,只有消防回复,其他部门根本不理,没人管。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航空花园1栋位于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航空花园小区内,住房性质为商住楼,一楼临街为店铺,小区内为车库,共五个单元38户居民。该栋一楼共有4间店铺用于开餐馆和烧洗腊肉,店铺楼上二、三楼住户的空调外机和防盗网有锈蚀的情况。该4间店铺基本情况如下:

1.芳芳餐馆,面积58平方米,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燃料为块煤,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乡村餐馆,面积40平方米,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燃料为蜂窝煤和天然气,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但已不能发挥排烟作用;

3.经营者廖荣华,从事烧洗腊肉业务,面积20平方米,使用坛装液化气在门店外烧腊肉。

4.经营者杨秀安,从事烧洗腊肉业务,面积18平方米,使用坛装液化气在门店外烧腊肉。

经现场查看,该4家店铺楼上二、三楼住户的空调外机和防盗网均存在锈蚀现象。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曾多次向恩施市房管、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反映,只有消防回复,其他部门根本不理,没人管”的问题,市环保局通过查阅“12369”环保投诉热线、政务平台网络投诉、微信投诉、信访人来信(邮寄信件)及信访局信访件登记,未查阅到当事人反映的上述情况;市住建局于2017年接到投诉后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督促航空花园物业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市卫计局未接到相关举报电话。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航空花园1栋与恩施市车辆管理所中间的街巷,开设的餐馆及洗肉、烧肉店,油烟直排,上面的住房常年不敢开窗,空调外机、防盗网都被熏坏”问题,属实;反映的“另外曾多次向恩施市房管、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反映,只有消防回复,其他部门根本不理,没人管”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8日,市食药监局向肖洪兵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恩市)食药监食责改〔2018〕04181号,向刘选国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恩市)食药监食责改〔2018〕04182号,要求上述两家经营户自即日起7日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其告知了办证前置条件(需航空花园1栋楼上所有住户签字同意其在楼下开设餐馆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4月18日,市城管执法局向肖洪兵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18〕恩城管责改字第0418001号),向刘选国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18〕恩城管责改字第0418002号),责令上述两家经营户立即停止营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方可经营。截至4月22日,芳芳餐馆和乡村餐馆均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已停止营业。

3.4月19日,市城管执法局分别向廖荣华、杨秀安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廖荣华:〔2018〕恩城管责改字第0419001号;杨秀安:〔2018〕恩城管责改字第0419002号),要求其停止洗肉和烧肉经营行为。廖荣华、杨秀安已于4月21日停止洗肉和烧肉经营行为。

4.经工作专班走访周边居民,其对工作专班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