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多措并举筑牢春运安全防线。
执勤民警在鹤峰县杨柳坪交通安全执法站检查车辆
大排查+强监管,源头防控除隐患
“近日,我大队在杨柳坪交通安全执法站查获两起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为确保春运工作平安有序进行,请贵所督促客运企业对相关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内部处理和教育。”2月24日,一份《关于抄告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函》送到了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给相应客运企业。告知在后续监管过程中再发现客车超员,将对车辆所属客运公司依法处罚。
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面包车逢车必查
据悉,在春运期间,交警大队联系企业民警陆续进入各乡镇客运公司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真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严整治+频巡查,路面控管治违法
该大队采取错时上路、延时执勤的办法,对S325、S341、S245、S233省道进行无缝管控,针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面包车进行逢车必查,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对农村地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多警合作,与辖区派出所、特勤队联合检查过往车辆,延伸违法打击触角,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的频次,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勤宣传+多提示,安全教育摒陋习
严格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在重要节点通过“双微”平台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引导群众选择合理方式出行。采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举报有奖”宣传彩页等形式,全方位向过往驾乘人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粘贴“举报有奖”宣传彩页
与此同时,发动农村“两员”(安全员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让广大群众知悉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与各村干部联动,加强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向广大驾驶人及乘客发放“安全提示卡”和《致全州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
自2月1日春运启动以来,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350人次,警车326台次,设置固定检查点2个,临时检查点10处,检查登记过往车辆1万余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53起,其中客车超员6起,酒驾8起,无证6起,劝导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2万余份,粘贴“举报有奖”宣传单4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