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论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16年8月24日,中共鹤峰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于2016年11月上旬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决议》规定了大会召开的依据、时间地点、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等。
大会召开的依据: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恩施州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共恩施州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基本政策依据。
大会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三个先进县”和“四个鹤峰”建设进程,实现鹤峰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四是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是选举鹤峰县出席中国共产党恩施州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鹤峰网讯(记者 李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