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巧用“三治融合”理念 激发村民自治新活力

08-22 09:08   人民法治网   通讯员 印凤 褚冲 彭和平

近年来,湖北省鹤峰县栗子村结合“三治融合”理念,深化自治,强化法治,实化德治,发掘全村善治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成果,促进全村在乡村文明新风治理方面迈向新台阶。

牢抓“草根”自治

为扭转盲目攀比的不良风气,村两委会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后,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红白理事协会”,制定红白喜事移风易俗倡议书,严格规定红白喜事的酒席标准。如今在栗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的风尚逐渐形成。另外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结合村情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邬阳乡栗子村村规民约》,内容包含环境卫生、红白喜事、建房管理等各个方面。由群众公开提议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不仅是村民的道德行为准绳,也是村民智慧的结晶。

借力“乡贤”德治

2018年以来,栗子村创新推动“乡贤会”建设,吸收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退休干部等德高望重的乡贤10名,乡贤们积极参与矛盾调处、指引法律服务、助力村居治理、推动德法同行等工作,打开了乡贤服务的新天地。

今年80岁的梁德盛是栗子村六组村民,由于家里猪圈年久失修,需要到邬阳乡相关部门办理采伐证重新修缮猪圈,但地势偏远,交通多有不便,梁老和老伴儿年事已高,家里还有一位智力残疾的五保户儿子需要照顾,梁老正发愁之际,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驻村第一书记彭和平得知了这一情况后,迅速联系到梁老,主动将这件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彭书记马不停蹄的奔走在乡林业管理站和乡人民政府之间,在拿到批下来的采伐证后又风尘仆仆的送到了梁老的手中。“梁伯,您为什么一定要办理采伐证呢?”同行的村干部疑惑的问到。“村里的乡贤们经常对我们进行法律知识扫盲,我通过他们了解到要砍树就得先批采伐证,这是规矩,更是林业系统的法律法规,我深受党和政府的恩惠,就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政策,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听到这番感慨,在场的工作人员不禁为梁德盛老人的高尚情操竖起了大拇指,也对乡贤们的助力推广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运用“平台”法治

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法治为本。文明乡风要靠群众参与,更要靠法律的保障。栗子村扎实推进送法进村进组活动,通过讲党课、村级法律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邀请县乡级司法工作人员为村民讲解法律知识,并借助县级“最美评选”平台,以评选表彰为载体,旨在推广宣传村级先进典型事例。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以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乡村文明建设。

通过“三治融合”的模式,栗子村有效地构建了“自治为根本、德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的治理体系,村风民风文明向善,环境卫生路静水清,治理效果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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