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截至5月9日,省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州信访件276件。已办结219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72家,罚款金额共290.533万元,责令限期整改225家,责令停产整改98家,查封扣押33家,取缔关闭42家,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2人,约谈115人,追责问责5人。其余57件均在办理之中。
2018年5月2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一
受理编号:[2018]D021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建始县花坪镇黑溪坝村八组、后塘村二组、小西湖村三组和漆寮村三组分别有一砂厂非法生产、无证经营,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四个砂场情况:
1.建始县花坪镇黑溪坝村八组砂厂,由官店镇小战场村三组居民胡光必投资兴建,拟用于黑溪坝村级公路扩改建项目的临时砂石料加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面约250平方米,土地类型为林地,开采石料用于黑溪坝村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于2018年4月23日开始开采,砂石料生产项目尚未建成,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2018年5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胡光必自2018年4月23日开始给村民田某(易迁对象)打屋场,开采出来的毛石全部堆放在开采现场,粉碎加工设备还在安装中,无打砂行为,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该开采点未进行砂石料加工。
信访人反映的该砂厂“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属实。
2.建始县花坪镇后塘村二组打砂厂,是建始县交通运输局为实施花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四级公路)而进行的山体开挖、场地平整作业工程,此处设计为停车场并经建始县交通运输局批准设计,设计面积约1400平方米,2017年,中标单位吉林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花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开始动工修建该停车场,开挖出来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在场地内加工成粉砂后用于花石公路改建工程,不对外销售,该工程未办理任何手续。2018年5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但有近期生产过的痕迹,现场有2个工人正在进行拌合作业,有罐车出入装卸拌合料。砂石料生产线周边有300立方米成品砂,主要生产设备有砂机1台、振动筛1台、传送带2条、铲车2台,拌合楼设备2台,砂厂采用三相电电源供电。砂石生产线未采取密闭操作防尘措施,砂石料混合砂机料口有一喷水管,砂石料堆场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料厂东南面约100米有居民户、北面约300米为居民区。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法规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的规定,该停车场建设不存在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周边植被虽未见明显灰尘,但从周边居民走访和现场配套环保设施情况判断,信访人反映的该厂“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实。
3.建始县花坪镇小西湖村三组打砂厂,为建始县花坪镇韶光石料厂(普通合伙),类型为非公司私营企业,实际经营者为田绍。主要从事建筑用石料加工、销售。其采矿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2年到期;于2006年办理了环评手续,并于2009年通过环保验收。2018年5月3日,工作专班对该厂进行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砂石料生产线周边有少量成品砂,砂石料生产设备有振动筛1台、传送带2条、压板机1台、装载机1台,砂厂占地约500平方米,场地堆有4小堆块石,砂厂采用三相电电源加工。砂厂生产线未采取密闭操作,砂石料混合砂机料口有一喷水管,砂石料堆场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料厂东南面约100米有居民户、东面为渣场和溪沟,西北面约300米为居民区。
现场检查时周边植被虽未见明显灰尘,但从周边居民走访和现场环保设施情况判断,信访人反映的该厂“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实。
4.建始县花坪镇漆寮村三组打砂厂为建始县钰兴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齐家兴,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加工、销售,民族工艺品加工、销售,石材开采、加工、销售。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与建始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恩施州采矿权出让合同,开采年限为5年,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吨每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石材加工项目于2018年1月26日取得建始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砂石料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2018年5月3日,现场核查发现,该现场砂石料生产设备有砂机2台、传送带6根、装载机一台。砂石料加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砂石料生产中兴建了蓄水池,实行简易带水作业,无其他防扬尘措施。据钰兴石材公司负责人齐家兴陈述,该公司砂石料生产线2017年10月开始建设,同年12月份投入生产,砂石原料来源主要是郑家坦石料点、公路扩建块石和型材边角料,生产情况根据道路施工建设情况组织安排生产,生产时间不固定。砂石料生产主要为漆寮村精准扶贫公路建设项目(属乡村公路建设自建配套项目)提供砂石建材,砂石料不对外销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该厂“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工作专班查实,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建始县花坪镇黑溪坝村八组采石厂:一是建始县国土资源局于5月4日向胡光必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开采行为。二是联合调查组当场责令拆除拟安装打砂设备的基座(已拆除)。
2.针对建始县花坪镇后塘村二组打砂厂:一是建始县国土资源局于5月3日对吉林松江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花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针对该公司打砂场从事砂石料开采加工行为,工作专班现场进行了停电处理,并责令在5月10日前拆除打砂所有设备,不再实施打砂行为。三是建始县环保局已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3.针对建始县花坪镇小西湖村三组打砂厂:一是针对该村民违规从事砂石料加工行为,工作专班现场责令建始县花坪镇韶光石料厂停止违规从事砂石料加工经营行为,在5月10日前自行拆除砂石料加工设备,对砂石料现场进行清理。当事人表示配合。二是工作专班现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当事人张小红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注销其营业执照,不得再从事加工经营活动。三是建始县环保局已决定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针对建始县花坪镇漆寮村三组打砂厂:一是5月3日,建始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建始县钰兴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开采行为。二是建始县环保局已决定对钰兴石材砂石料生产线未在密闭空间操作,大气防治措施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工作专班责成其在5月11日前自行拆除砂石料加工生产线。
二
受理编号:〔2018〕D0212同〔2018〕X022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2018〕D0212: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四组有一家林创牧业公司种鸡场,化粪池防渗不彻底,导致污水泄漏污染周边水源,同时该种鸡场处于禁养区,举报人要求搬迁。
〔2018〕X0229: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四组林创牧业在禁养区有一处养鸡场和孵化场,养殖种鸡数万只,造成空气污染,使人畜用水受到污染,给村民带来很大不便,详见附件信。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企业为湖北利川林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位于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四组,地理坐标:北纬30°19'33"、东经108°55'11",养殖区域属于禁养区。该厂占地46亩,其中办公用房约200平方米,鸡舍12栋,环评备案养殖规模10000羽,2017年6月自行停产,于2018年4月恢复养殖。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取得利川市发改局立项,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建有12栋圈舍1栋办公楼,于2017年6月停产,2018年4月恢复养殖。现仅投入使用2栋圈舍,存栏量13200羽(12000套),圈舍内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生物发酵床工艺,无养殖废水产生,场区未建设沼液池和化粪池,废弃的生物床还田施肥,与利川市凉雾乡青龙山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村民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现场发现场区未设置专用雨水沟,雨水在场区自然沉降。
对该养殖场周边饮用水进行核实,发现共有5处饮用水水源:一是位于场区后上方的贮存池(北纬30°19'28"、东经108°55'3"),该处排除雨水渗透影响;二是位于场区正门下方的村级饮用水贮存池,该池已硬化处理,饮水源是从利川市集中式饮水源(二水厂)用管网接入,现未投入使用,该处排除雨水渗透影响;三是该养殖场大门左下行60米处的废弃水井(北纬30°19'36"、东经108°55'13"),该处有雨水渗透可能;四是318国道进该养殖场分路口一陈姓居民屋后收集池(北纬30°19'29"、东经108°55'18"),该处有雨水渗透可能;五是318国道公路边(该公司正前下方100余米)的山水汇集处,有雨水渗透可能。
同时对场区周边核实,场区周边有3户住户,距离约20米;圈舍采取了密闭措施,现场检查时,下有小雨,且该养殖场于2018年4月开始养殖,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异味。
经利川市畜牧兽医局、利川市环境保护局、利川市凉雾乡政府现场核实:
〔2018〕D0212号信访件反映“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四组有一家林创牧业公司种鸡场,化粪池防渗不彻底”的问题,不属实,“导致污水泄漏污染周边水源”问题,因有雨水渗透可能,部分属实;“该种鸡场处于禁养区”,属实。
〔2018〕X0229号信访件反映“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四组林创牧业在禁养区有一处养鸡场和孵化场,养殖种鸡数万只”问题属实;“造成空气污染”问题不属实,为防止夏天恶臭扰民,可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使人畜用水受到污染,给村民带来很大不便”问题,因有雨水渗透可能,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为了进一步核实养殖场下方的三处饮用水水源是否受到污染,利川市配合湖北省环保督察联络组责成利川市疾控中心提取水样,进一步核实水体是否受到污染。
2.针对该养殖场环评备案与实际规模不符和未设置雨水沟,导致雨水冲刷场区渗透一事,市环保局将立案查处。
3.针对举报人要求该企业搬迁的诉求,该企业虽然处于养殖禁养区,但不符合禁养区必须关闭搬迁的以下4种条件: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②风景名胜区;③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④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依据环办水体[2016]99号和鄂农函[2017]124号规定,不属政策性关闭搬迁范畴。
三
受理编号:〔2018〕D021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宣恩县珠山镇猫儿堡村三组黄河巷有一木材加工厂,有较浓油漆味。2.木材加工厂对面有一养殖户养了10余头猪,猪粪直排河里。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所涉问题属4月26日省环保督查组交办件〔2018〕X0162号反映5个问题中的2个问题,宣恩县在办理〔2018〕X0162号信访件过程中再次接到交办。〔2018〕D0213号信访件反映问题所涉污染源位于珠山镇黄河巷猫儿堡村三组,基本情况如下:
1.“家具厂”有关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名为恩施州高正木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高,位于黄河巷117号,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注册,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万元。该公司主要生产木床和衣柜,以成型板材为主要加工材料,年耗材1000张左右,约50立方米,杂木、松木和柳杉板材,约15立方米。经现场调查,该公司采用电机加工制作家具,加工产生的边角余料提供给周边居民生活使用,碎木渣免费提供给和平工业园制作颗粒碳工厂使用,现场未发现焚烧废材及边角料的痕迹。该公司厂区内建有水磨喷淋设施采取活性碳化学去味工艺,但喷漆处理设备故障正在整修。
信访人反映“宣恩县珠山镇猫儿堡村三组黄河巷有一木材加工厂,有较浓油漆味”问题,情况属实。
2.“养殖场”有关情况:生猪养殖户刘义军,位于珠山镇黄河沟猫儿堡村三组,圈舍面积约20平方米,配套建有化粪池,现养殖生猪10头(1头母猪、9头架子猪)。有化粪池一口约15立方米,排放方式主要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排放去向为自家菜地及周围农户土地消纳。现场检查时,该化粪池未及时清理已满且有外溢现象及外排痕迹,但未见流入黄河沟。
信访人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对面有一养殖户养了10余头猪,猪粪直排河里”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2日,宣恩县环保局对恩施州高正木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宣改字〔2018〕14号),责令其立即停产。
2.5月7日,已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要求该公司退城进园迁至返乡创业工业园。
3.对生猪养殖户刘义军,责令其及时清理化粪池,粪污还田利用,禁止将粪水直接流入排水沟。5月7日,该养殖户新修的约2立方米的二级化粪池已基本完工,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
四
受理编号:〔2018〕D021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核桃坝村黑石头组有一养猪场,粪便直排、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为恩施市丹英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核桃坝村黑石头组8号,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2016年10月24日;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4月6日,营业期限为长期;注册资本200万元整。执照许可经营范围为:畜禽、生猪、水产品的养殖、销售批发;农副土特产、中药材种植、收购、初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餐厨废弃物收购、运输、处置。
2018年5月3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谭某一家5口人,日常生活居住及养猪场为一整栋房屋,房屋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共4层,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一楼、二楼为谭某一家生活居住场所,生猪养殖在负一、负二楼,共有栏圈18个,总面积500平方米(负一楼300平方米、负二楼200平方米),存栏生猪208头(其中母猪10头、猪仔27头)。养猪场建有沼气池1口,容积约70立方米;化粪池2口,容积共约60立方米。
经查,该公司养猪场存在以下环境问题:①在限养区内从事生猪养殖,未对养殖场所实施标准化改造,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未实现达标排放,未办理相关手续。②该养猪场生猪养殖量较大,日常产生的粪污,除少量由有机肥加工业主曹纯卫抽走加工利用外,其余粪污虽建有1口沼气池和2口化粪池等净化处理设施,因容积有限,满足不了日常粪污的净化处理需求,仍有大量粪污从沼气池和化粪池口溢出流入养猪场旁低洼地带,产生刺鼻的臭气,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针对信访人反映“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核桃坝村黑石头组有一养猪场,粪便直排、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及在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3日,市畜牧局对恩施市丹英牧业有限公司下达了《畜禽养殖限期关停告知书》,对该公司开办的养猪场位置在人口密集区、不具备排污处理条件,经多次要求整改没有达到排污标准、影响环境卫生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限定该公司10日(含节假日)内关停养猪场。从即日起不得再新购进和增加存栏,对现已存养的大小(公母)生猪尽快销售出栏,以后在本区域内不再从事畜禽养殖业。该公司法人代表谭英与其丈夫刘斌签订了承诺书,承诺10日内尽快出栏现有生猪,今后不再在此地从事畜禽养殖业。
2.2018年5月3日,市畜牧局对恩施市丹英牧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恩施市畜禽粪污治理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公司自行拆除栏圈等相应养殖设施;清理养猪场周边粪污,搞好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3.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舞阳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核桃坝村委会组成工作专班,向周边群众反馈该养猪场整改措施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五
受理编号:〔2018〕D021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龙凤坝老水泥厂上坡右边小路过去200米左右处有一打砂厂,粉尘大,噪声大,乱挖山体。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为恩施市龙凤镇兰军打砂砖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为2010年6月29日,经营场所为龙凤镇三龙坝村三岔路组,经营范围为普通混凝土砌块、打砂生产销售。2011年5月10日在市环保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2018年5月3日,工作专班现场调查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打砂场在龙凤镇三龙坝村三岔路组,属原东风煤矿废渣场(国有土地)。调查时,该场未生产,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山体开挖痕迹。经核实,该场现场安装有砂石料加工破碎机1台、砂机2台、变电器1台、传送带1条,现场堆放有少量块石,没有成品砂石料。经对该场经营者兰某调查,其承认该场一直从事砂石料加工,只在砂机进料口设有简易水管洒水,其他工段未采取喷淋和密闭降噪措施,密闭和降噪措施不完善,生产时排放的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龙凤坝老水泥厂上坡右边小路过去200米左右处有一打砂厂,粉尘大,噪声大,乱挖山体”问题,经专班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工作专班已现场责令该场停产整顿,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龙凤镇政府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兰某。
2.工作专班责令业主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龙凤镇政府负责督促该场完善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完成后,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并达标排放后向工作专班申请复产,市环保局将对其排污情况加强监管。
3.企业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专班工作,目前已全面停产并开展整改。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
六
受理编号:〔2018〕X021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长堰塘村在村领导的带领下,大力发展养殖业,建立了七八个养殖场,发展了个人的经济,可养殖场乱排粪水,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要求处理解决。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所涉7户养殖户,均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长堰村前山组,分别为胡顺权(1981年至2018年3月任长堰塘村委会副主任,2018年4月自动辞职)、谭代海、陈焕斌、胡官学、郑忠碧、谭代培、陈启艳。2018年5月3日,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经查:
1.胡顺权养殖户:现存栏生猪46头,建有沼气池2口、化粪池1口,种植柑橘3亩,产生的粪污经沼气池、化粪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化粪池有少许污水渗漏至周边农田问题。
2.谭代海养殖户:现存栏生猪43头、肉牛21头,建有化粪池4口,粪污处理采取“干清粪”模式,干粪堆积发酵,污水排入化粪池发酵回田利用。存在雨污未分离,少许污水渗漏至周边农田问题。
3.胡官学养殖户:现存栏生猪18头,建有沼气池2口,种植柑橘、蔬菜4亩,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存在少许污水渗漏至周边农田问题。
4.郑忠碧养殖户:现存栏生猪20头,建有沼气池1口,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存在少许污水渗出流入雨水沟问题。
5.谭代培养殖户:现存栏生猪35头,建有化粪池2口、沼气池1口,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存在雨污未分离,少许污水渗漏至周边农田问题。
6.陈启艳养殖户:现存栏生猪17头,建有沼气池1口,种植柑橘5亩,粪污经沼气池、化粪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场区及周边卫生环境有待改善。
7.陈焕斌养殖户:现存栏生猪38头,建有沼气池2口,种植柑橘35亩,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回田利用。场区及周边卫生环境有待改善。
针对信访件反映“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长堰塘村在村领导的带领下,大力发展养殖业,建立了七八个养殖场,发展了个人的经济”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针对信访件反映“养殖场乱排粪水,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要求处理解决”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7家养殖户均积极配合工作专班进行环保问题整改,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分户施策,按期完成整改:1.胡顺权养殖户:一是新建1口容积12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收集沼气池或化粪池处理后的粪污,安装收集管网,确保粪污不外漏;二是将现有化粪池上方用防雨材料遮盖,防止雨水进入;三是沼液还田种植柑桔。2.谭代海养殖户:一是将化粪池清理干净后重新粉刷,上方用防雨材料遮盖,防止雨水进入;二是新建1个15平方米的干粪堆积场,地面硬化,三面用砖砌1米高围墙,并做好防渗、防溢出、防臭措施;三是沼液及干粪还田利用。3.胡官学养殖户:一是新建1口容积12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安装管网收集渗漏的污水;二是沼液及干粪还田种植柑桔和蔬菜。4.郑忠碧养殖户:一是新建1口容积1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收集沼气池或化粪池处理后的粪污,确保粪污不外排;二是沼液还田利用。5.谭代培养殖户:一是新建1口容积12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收集沼气池或化粪池处理后的粪污,确保不渗漏;二是将原有2口化粪池上方用防雨材料遮盖,防止雨水进入;三是沼液还田利用。6.陈启艳养殖户:加强场区及周边清扫力度,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7.陈焕斌养殖户:加强场区及周边清扫力度,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落实日常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干粪的日常清理。二是定期开展防疫消毒,灭蚊灭蝇。三是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四是确保粪污回田利用。
3.走访沟通周边农户。5月6日,工作专班通过对周边农户回访,农户对工作专班提出的整改意见予以理解,7家养殖户业主表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于2018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七
受理编号:〔2018〕X021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恩施市龙凤镇店子槽村椿木槽附近偷建木材加工厂,打着雪灾名义大肆收购木材,将苦草坪附近和西流水林场大片山林砍伐。2.西流水林场私人开矿,乱倒乱弃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企业情况:
1.恩施市龙凤镇店子槽村椿木槽附近木材加工厂为贺兴芝木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厂址位于恩施市龙凤镇店子槽村苦桃坪组。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家具加工、销售;家具、沙发、床垫批零兼营。办理了兴园椿农业综合经济合作社葡萄基地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备案时间2016年12月。
经查,木材加工厂为贺兴芝和詹乾兵(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人)合伙开办,目的是为了加工詹乾兵流转的人工商品林采伐木材。詹乾兵于2012年12月与龙凤镇店子槽村委会签署协议,同意将店子槽村椿木槽林场苦桃坪(信访件为苦草坪)6宗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流转给詹乾兵,并通过市林业局林权交易中心办理了林权登记(林权证证号:恩市政林政字(2011)第000091号,发证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42年12月31日)。2016年9月,詹乾兵向龙凤镇人民政府提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向市林业局请示,市林业局向市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全市2016年度采伐人工商品林的请示》(恩市林文〔2016〕67号),市人民政府要求市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拿出具体方案。按市人民政府要求,詹乾兵委托利川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拟采伐地块开展了作业设计并编制了《詹乾兵所属龙凤镇店子槽村椿木槽林场2016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设计采伐面积56亩,采伐蓄积685立方米,并由恩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进行了审核。根据作业设计,恩施市林业局于2016年12月14日为詹乾兵办理了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恩施市采字〔2016〕1214041号至1214045号,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詹乾兵于2016年12月15日组织实施采伐,并同时在贺兴芝木材加工厂开展木材加工,于2017年6月停止生产。经现场走访调查,苦草(桃)坪附近大片山林砍伐,是詹乾兵2016年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复采伐的地块。采伐后由恩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于2017年11月对其采伐的迹地更新予以验收,并出具了检查验收报告。近年来因国有西流水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经报市国资局同意后,市林业局审批国有西流水林场实施了部分零星零木的采伐。贺兴芝木材加工厂于2016年9月1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木材加工厂设立在兴园椿农业综合经济合作社葡萄基地备案农用设施地附属设施用地上,经市国土局核查,属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行为。
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龙凤镇店子槽村椿木槽附近偷建木材加工厂,打着雪灾名义大肆收购木材,将苦草坪附近和西流水林场大片山林砍伐”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西流水林场私人开矿为恩施州西岭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恩施市龙凤镇店子槽村。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铁路用石英砂岩、铁路道碴的销售);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万吨/年,占地0.18平方公里);临时用地使用证证号(有效期至2016年2月12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长期)。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
经查,根据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宜万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4〕155号)及铁道部、湖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将宜万铁路恩施州境内道碴场列入采购目录及办理上道证的函》(鄂铁办函〔2005〕23号)要求,西流水矿区作为宜万铁路道碴生产点。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对西流水等矿区已探明的资源储量及采矿权作价公开出让(恩土资〔2004〕1号),恩施州西岭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岭矿业公司)取得采矿权。西岭矿业公司取得采矿权后,相继取得了环评报告审批意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用地使用证、排污许可证、恩施州环保局《关于西流水道碴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等批复文件。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土地和林地均无越界开采情况,也无超期经营行为。因恩施州安全生产管理局批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鄂FM安许证字〔2012〕133653号)于2015年9月28日到期,该企业已于2015年9月停产。经市水利水产局现场调查,该企业未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据调查,西流水矿区的矿产资源涉及石英砂、玄武岩和硫铁矿,其中硫铁矿零散分布于整个矿区表层约40公分范围,西岭矿业公司露天开采石英砂、玄武岩过程中扰动表层硫铁矿石(开采之后的石英砂、玄武岩的原料矿石是用作宜万铁路道碴和高速公路砂石料使用)。因2015年停产后大量的石英砂、玄武岩的道碴(夹杂部分少量硫铁矿)无序堆放在矿区内,雨水冲刷和附近山洪沟流经矿石原料堆放地区渗出后排入周边水体和环境。店子槽村委会干部反映,该区域地表水丰富,水沟纵横交错,水流过硫铁矿后渗出来的水呈铁锈红色。2005年以前,原来西流水矿区周边居民饮水点为1口水池,位于矿山开采范围内。西岭矿业开工生产后,该水池被损坏,2005年店子槽村委会将该饮水点迁址,在店子槽村谭三坝组修建了3口蓄水池,西流水矿区不再设置居民饮水源。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开采后的原料及废碴无序堆放,无污染防治措施;3.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
信访件反映的“西流水林场私人开矿,乱倒乱弃污染水源”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贺兴芝木材加工厂
针对该木材加工厂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行为,工作专班现场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拆除木材加工机械并将场地清理干净。贺兴芝表示积极配合处理,2018年5月6日已将加工机械予以拆除搬离,场地清理干净,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从事木材加工业务。
2.恩施州西岭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是针对该企业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市水利水产局于2018年5月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恩市水政罚字〔2018〕26号),责令其:①停止矿产开采及矿加工生产活动;②对矿区进行截排水和拦挡处理;③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④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市水利水产局审批备案,切实按方案对矿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依据法律法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⑤于2018年5月19日完成。
二是针对该企业道碴和弃碴土无序堆放在矿区内,未修建挡土墙和截洪沟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
三是针对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要求企业补充环评,对污水、噪声、粉尘、弃碴等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评批复并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市环境监测站已对矿区内地表水进行采样分析,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理。
八
受理编号:〔2018〕X0218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九岭岗垃圾填埋场建于2002年,使用年限15年,要求尽快解决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固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工作专班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九岭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九岭岗,距中心城区8.5公里。占地面积43335平方米,设计总库容为92万立方米,设计日填埋能力为200吨,设计使用年限12年。该项目于2002年1月18日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立项,2002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5月1日投入试运行,2017年5月停止运行,开始对其进行生态环境封场整治的前期准备。2018年3月22日起对其进行生态环境封场整治工作。垃圾场封场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填埋库区面积35万平方米,封场工程建设规模为Ⅳ类、填埋库区表面进行堆体整形、覆土及铺设防渗材料等防渗处理、地表水导流、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绿化等工程。
恩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堰塘湾)已于2017年5月1日投入运行,该项目建设地点毗邻九岭岗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投资5572万元,设计日处理能力240吨/天,设计使用年限10年。
工作专班多次赴现场调查。经查,九岭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整治目前处于碎石和粘土覆盖阶段。封场作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进行施工。2018年4月中旬,垃圾场在进行堆体整形过程中,由于需对原垃圾进行翻动,在翻动垃圾过程中产生了蚊蝇,已及时采取人工喷洒药物进行防治,但无法全部消灭;臭气是因垃圾堆体整形需移动和翻动垃圾而产生,无法有效去除。2018年4月25日已完成了垃圾堆体整形,4月26日完成了垃圾场农膜临时全覆盖,臭气及蚊蝇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4月28日至今正在进行碎石和黏土覆盖。
针对信访件反映“恩施市九岭岗垃圾填埋场建于2002年,使用年限15年,要求尽快解决污染问题”的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定时3次使用生物除臭杀虫剂对垃圾场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进行彻底消毒除臭和灭蚊蝇;从4月26日起,市城管执法局每天安排喷雾车2辆、洗扫车5辆对垃圾场周边道路、高桥坝小学进行喷雾除臭杀虫,不能通车的地方增加人员对蚊蝇进行消杀,以控制蚊蝇孳生和臭气产生。
2.按照倒排工期要求制定整改进度时限。2018年4月25日已完成该项目垃圾整形工作(不再扰动垃圾),4月28日开始铺设碎石和粘土覆盖,截至5月6日碎石覆盖面已完成55%。5月15日开始覆膜,5月底完成覆膜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3.垃圾场调节池旁自然沟清淤已完成500米。
4.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会同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学校及村民进行了宣传解释。市城管执法局购置了5000份粘蚊贴和500瓶灭蚊剂,发放给周边住户和学校,帮助市民做好灭蚊除臭工作,通过专班人员走访,村民情绪较为稳定。
九
受理编号:〔2018〕D021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恩施市枫香坪村贺家榜中正·桂花庄园小区污水直排到路上,影响居民生活。2.工程运输车辆压坏了道路,导致道路扬尘大。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路段为中正·桂花庄园小区围墙外的曾家榜村组级公路,中正·桂花庄园小区目前正在建设中。该小区建设单位为恩施州中正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恩施州晋晟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南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许可证号:422801201709300201,实际开工时间:2017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9月29日。
2018年5月3日,工作专班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恩施市枫香坪村贺家榜中正·桂花庄园小区围墙外的曾家榜村组级公路上确有积水,主要形成原因为该路段地势低洼,形成集雨,随着雨水冲刷有泥土灰尘沉积至该低洼地段,导致该路段排水沟雨水排除不畅,并在低洼处形成约6平方米的小水塘。信访人反映的“污水”实为“雨水和地面尘土的混合物”。
针对信访人反映“恩施市枫香坪村贺家榜中正·桂花庄园小区污水直排到路上,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基本属实。
2.信访人反映所涉损坏道路为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枫香坪村曾家榜村组级公路与施州大道北(正在施工建设)连接处,由于社会车辆与施工车辆长期通过此路段,导致曾家榜村组级公路与施州大道北连接处有长度3米左右的路面压凹破损(曾家榜村组级公路其余路段未发现损坏),在工程重载车及社会车辆通过路面时,道路上有扬尘。
针对信访人反映“工程运输车辆压坏了道路,导致道路扬尘大”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3日,市住建局责令中正·桂花庄园项目部3天内完成曾家榜组级公路与施州大道(北)连接处破损路面的修补工作,并对工程运输车辆路线进行科学安排,避免大型工程重载车辆经过曾家榜村组级公路。目前,该项目部加大了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并已完成破损路面的修整填平工作。
2.针对“曾家榜组级公路(小区围墙外)低凹段积水”的问题,2018年5月3日,市住建局责令中正·桂花庄园项目部3日内完成曾家榜村组级公路沟渠清淤,保证沟渠畅通,确保路面无积水,雨水能顺畅进入现状雨水箱涵。目前,该项目部已整改完毕。
3.针对“该路段道路扬尘较大”问题,市住建局责令施工方每天定期定人负责对该路段路面采取清扫、洒水等降尘措施,防止该路段扬尘。目前,该措施已落实。
4.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枫香坪村委会配合中正·桂花庄园项目部主动搞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该工程建设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