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行资股工作人员与教育局负责人一道前往中营镇民族中心学校对该校建于60年代须拆除的旧房进行现场勘查。
据悉,该旧房建于1964年,其面积134平方米,为土木结构,由于年代久远,已成危房,废弃多年未使用,因该校新建教师周转房须对旧房进行拆除。行资股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文件规定,认定该旧房可以予以拆除 。
近日,县财政局行资股工作人员与教育局负责人一道前往中营镇民族中心学校对该校建于60年代须拆除的旧房进行现场勘查。
据悉,该旧房建于1964年,其面积134平方米,为土木结构,由于年代久远,已成危房,废弃多年未使用,因该校新建教师周转房须对旧房进行拆除。行资股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文件规定,认定该旧房可以予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