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编号:〔2018〕D0038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白果乡瓦场坝村四组养鸡场臭气大、苍蝇多,影响投诉人的生活及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举报反映涉事企业湖北省禽博士富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白果乡瓦厂坝村中坝组(四组)。该企业占地面积80617平方米,栏圈面积12000平方米,于2016年10月建成投产,现存栏蛋鸡12.4万羽。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审批手续。废气: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的臭气浓度值符合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NH3、NOX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噪声:项目正常生产时,昼夜间产生的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该企业废水废渣排放及处理情况为:建有1个沉淀池、1口沼气池、1口化粪池、1间有机肥加工车间。粪污处理采用“干清粪+有机肥加工+黑水虻养殖”工艺。鸡粪利用刮粪机、传送带直接传送到有机肥加工车间,进行有机肥加工并出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沼气池处理;破损蛋用于黑水虻养殖、再将黑水虻加工成蛋白饲料,饲养蛋鸡。所有粪污无外排现象。鸡粪主要处理模式是生产有机肥,另外养殖黑水虻,可完全消纳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场区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雨污分离不彻底。现场发现举报人山中有装潢垃圾。近年来,该场未对厂房及办公用房修缮,也未发现其有向山林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信访件反映的“该场向举报人家中山林倾倒建筑垃圾约3车(三轮车)”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禽博士养鸡场臭味明显”问题,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企业的臭气排放不超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关于臭气问题:1. 4月17日,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进行了臭气检测,结果显示(报告编号EDD18K000793),臭气排放不超标。2.该企业对场区及周边进行了打扫、灭蚊、消毒灯卫生清理工作。3.要求该企业妥善处理与周边农户关系。
二、关于建筑垃圾要求处理问题:4月17日,白果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建办对该企业场区至209国道处的所有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三、对周边农户进行走访沟通:白果乡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就该企业臭气检测结果以及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向周边农户进行了宣传解释,周边群众对专班工作及整改效果表示理解。
二
受理编号:〔2018〕D003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卧西坪村村支书向付生指使村民晚上焚烧秸秆,白天不烧。针对上述问题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要求公布处理结果,但未有回应。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向付生”实为“何付生”,自2014年11月任卧西坪村村支部书记至今。2017年11月15日,何付生在卧西坪村村委会办公室组织群众签订发放露天秸秆禁烧承诺书,在接到群众来电咨询关于为何不能焚烧秸秆等事项时,发表“要烧自己晚上烧,别被人发现,秸秆禁烧的事情是上级命令。随时有人暗访督查,自己没有办法,白天不能焚烧秸秆”等与工作要求不符的言论,被群众向宣恩县纪委举报。2017年12月7日,宣恩县纪委转交晓关侗族乡纪委办理。晓关侗族乡纪委对事情的经过进行了核实,认为何付生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发表与政策不相符的不当言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应该受到纪律处分。但鉴于: 1.举报人属于长期缠访,且长期对何付生本人心怀不满,同时,举报人在与何付生对话过程中存在故意挑衅行为;2.何付生发表的不当言论仅限于和举报人个人电话通话中,周围无其他群众,影响较小、情节轻微。晓关侗族乡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于2018年3月20日给予何付生诫勉谈话处理。2018年4月3日,晓关侗族乡纪委书记卢远春到举报人家中当面回复其信访事宜,当时举报人对此表示满意。
经查证,信访人反映的“宣恩县晓关乡卧西坪村村支书向付生指使村民晚上焚烧秸秆,白天不烧。”问题情况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针对上述问题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要求公布处理结果但未有回应。”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处理结果仅向信访人公布,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成晓关侗族乡党委、政府再次向信访人答复,并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何付生的处理结果。2018年4月18日,晓关侗族乡党委书记唐猛、纪委书记卢远春、人武部长罗军三人到举报人家中当面向其答复,并向其告知在5月份卧西坪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将由乡纪委向与会党员通报何付生的处理结果。举报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三
受理编号:〔2018〕D004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利川市柏杨坝镇水井村一、二组原有堰塘坡被村、乡两级占有,一半已修房屋,另一半有垃圾堆放,影响居民生活。2.针对上述问题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要求恢复原貌。3.村、镇书记经常赌博,举报人有视频证据。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固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反映的堰塘面积1亩有余,属于水井村一、二组两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该堰塘水源主要是靠雨天收集和山体浸漫。上世纪80年代前,主要用于牲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后因村里人口逐年增多,少数居民开始在塘边空地上搭建临时住所,经营小买卖和居住,逐渐由一两户发展到现在的六户农户建房,占用了部分塘体。90年代,水井街道公路改扩建,占用了一部分塘体。由于群众环境意识淡薄,附近住户向塘里排放生活污水和丢弃生活垃圾,导致现在塘水较脏,塘的一角生活垃圾堆放较多,影响居民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信访件反映的“利川市柏杨坝镇水井村一、二组原有堰塘坡被村、乡两级占有,一半已修房屋,另一半有垃圾堆放,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信访件反映的“针对上述问题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但没得到较好的解决,要求恢复原貌”的问题,经信访部门查实,一直未收到相关书面举报材料,不属实。
信访件反映的“村、镇书记经常赌博,举报人有视频证据”问题,待另案查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柏杨坝镇党委对水井村村“两委”进行了集体工作约谈,并督促工作站和村支委召开群众大会,形成处理意见:
1.堰塘始终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
2.堰塘的污水已于4月19日抽取干净,计划在4月30日前完成塘底的淤泥清运;
3.塘角的生活垃圾于4月19日清运干净;
4.近期内尽快建好排污沟,所有的生活污水不允许再排入塘内,同时各类垃圾不允许倾倒于塘内;
5.堰塘边建房户占用的村集体土地,按300元/平方米计算占用补偿款,限期内交村级财务,作为村集体所有,如果建房户限期未交纳补偿款,村集体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村、镇书记经常赌博,举报人有视频证据”问题,待另案查实。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村“两委”人员3人
四
受理编号:〔2018〕D004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咸丰县移民局宿舍周围商铺不断有商户用手持喇叭叫卖,干扰居民休息,已向城管部门反映,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行政区域:咸丰县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咸丰县移民局宿舍位于红旗路与徐家坝集贸市场交会处,属于闹市区,由于移民局宿舍于上世纪90年代初修建,采取的是当时县城开发“上面住房下面商场道路市场”的模式,把商业区、市场和住房区规划在一起。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追求也越来越高。由于闹市存在不可避免的历史问题、环境问题,成为市民上访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咸丰县移民局宿舍位于徐家坝集贸市场旁,老百姓习惯性在此进行农副产品交易,人流量大,小商小贩各种叫卖声汇集,对居住在移民局宿舍的市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开展专项整治。制订了《2018年咸丰县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对徐家坝店铺经营者进行劝导现场整改,责令其关闭音响喇叭;对流动水果车、小摊小贩进行劝导清理。目前暂扣违规使用小喇叭11个、音响1台。
2.强化宣传引导。采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徐家坝南北街肉类摊点业主进行劝导,要求摊贩在清晨和午休时段,减小屠宰噪声污染,目前共发出《关于城区禁止使用喇叭、音响招揽生意的通知》101份。
3.变堵为疏。正式启动望城塘(卢家沟) 蔬菜批发市场,成功取缔位于徐家坝的蔬菜批发市场,沿街为市、噪声扰民现象得到缓解。
五
受理编号:〔2018〕D004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盛家坝村居委会旁有两栋房子,楼下化粪池污水不能正常排放,臭气扰民。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两栋房屋位于盛家坝乡社区居委会旁,一栋系盛家坝派出所办公房,另一栋系居民李兴成住房。该两栋房均建有化粪池,两座化粪池的污水经盛家坝派出所门口的下水道排出。因该段下水道宽窄不一致,窄处已被泥渣等沉淀物淤堵,加之新的集镇污水管网正在施工建设中,从而导致污水不能完全通畅排放,在下水道内淤积产生臭气。
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盛家坝乡社区居委会旁有两栋房子楼下化粪池污水不能正常排放,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盛家坝社区居委会于4月18日、19日对该段下水道进行清理疏通,确保排污排水通畅。目前已经全部清理疏通完成。
2.盛家坝乡人民政府已安排社区居委会对周边农户进行了回访,周边农户表示理解,对政府及时办理表示满意。
六
受理编号:[2018]D004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来凤县三胡乡黄柏园村的金盆水库边上有一个农家乐,为该村支书儿子所开,影响水库水质。
行政区域:来凤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农家乐为来凤县黄柏园农家乐,位于来凤县三胡乡黄柏园村(金盆水库大坝东北方)。现场调查时,该农家乐未营业,无经营人员,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行为。经对三胡乡村镇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查询问了解到,该农家乐已于2017年下半年停止营业,并通过每月巡查未发现该农家乐有经营行为。
信访件反映的“来凤县三胡乡黄柏园村的金盆水库边上有一个农家乐,为该村村支书儿子所开,影响水库水质”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责成三胡乡党委、政府安排专人(村镇办公室)每月对该农家乐例行巡查,实时掌握其动态。
七
受理编号:〔2018〕D004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咸丰县丁寨乡鱼塘坪村曲江河上游有一家煤矿,污染河水,要求不再污染河水,治理好已污染的河流。
行政区域:咸丰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涉事企业为恩施州咸丰县坪上世纪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咸丰县丁寨乡湾田村。该煤矿总投资7281万元,矿区面积6.203平方公里,工业广场占地8088平方米,于2012年8月投产,主要产品为烟煤,生产工艺为平碉下山开拓,炮采落煤,生产规模为年产煤炭9万吨。该企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等手续。2017年6月29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挖出大量地下水,大量泥沙废水排入曲江河丁寨乡湾田村段。咸丰县环境监测站和武汉祺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发现排放废水漂浮物超标0.365倍,铁超标10.3倍。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2018年2月17日,群众电话举报该公司大量废水排入曲江河丁寨乡湾田村段,咸丰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里甫因其他案件已被刑拘,公司留守人员陶德禹反映该煤矿已于2月5日放假,未进行抽水作业(处于停产状态,抽水设备已拆除,无生产及抽水行为)。2018年2月18 日,咸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结果显示外排水PH、悬浮物浓度超标(GB20426-2006)。2018年4月9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矿井外排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和铁超标。2018年3月20日,该公司向咸丰县经信局提出关闭退出书面申请。
信访件反映的丁寨乡鱼塘坪村曲江河上游煤矿污染河水系该煤矿地下水漫出所致(非生产所致),河道受污染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2017年,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对恩施州咸丰县坪上世纪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先后下达了《咸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咸环改字(2017)6号)、《咸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咸环责停字(2017)1号)、《咸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罚字(2017)10号),对该公司罚款243620元。
2.2018年3月,咸丰县环境保护局提请咸丰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水产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商定解决方案,解决曲江河被污染问题。如该公司矿井废水不能达标排放,建议对其实施关停、取缔。
3.2018年4月17日,明确坪上世纪通煤矿为治理该污染问题的责任主体,立即组织对河道和沉淀池内的污染物进行清理。
4.县环保局对该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并持续对河道污染情况进行取样检测,为污染整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县水利水产局、县国土资源局聘请行业专家对煤矿提出的污染治理方案进行论证,制定科学的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有效消除环境污染。丁寨乡政府以精准扶贫“宜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深入开展沿河两岸环境卫生治理,促进环境问题标本兼治,同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工作。
八
受理编号:〔2018〕D004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建始县业州镇牛角水村九组有一家砂厂,灰尘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涉事企业为牛角水村九组村民伍伏超门前的砂石料加工点。现场调查时,有3名工人在作业,加工设备有砂机1台、柴油发电机1台、给料机1台、筛分机1台、铲车1台。现场未发现原石开采迹象,生产中安装简易围网,无防尘措施。现场堆放有少量不规格石块和成品中粗砂。当事人伍伏超陈述:2018年3月20日开始利用原弃渣场,经平整后,4月1日安装砂机,4月13日调试砂机,4月16日开始加工砂石料用于自建房材料,没有对外销售行为,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建始县业州镇牛角水村九组一砂厂灰尘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现场责令当事人伍伏超停止砂石料加工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现已经拆除到位。
九
受理编号:〔2018〕D004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来凤县旧司镇螺丝塘村的河流上方有一家煤矿,污水排向河流,造成污染。
行政区域:来凤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涉事企业为恩施州来凤县宝龙煤矿有限公司,位于来凤县旧司镇岩峰窝村,主要从事原煤挖掘及销售,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等手续。建有污水处理站,主要工艺为沉淀—曝气—絮凝—吸附—排放。2017年4月19日,该企业矿井虽然处于煤矿技改停建、停产状态,但因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水污染防治设施已多处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矿井每天有300立方米井下水抽出,经水污染防治设施直排入小溪沟,废水处理池排放口水样铁含量超标。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来环责改字〔2017〕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直至验收合格。该企业也积极配合整改,于2017年10月底完成整改事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11月17日取样监测,废水排放达标。2017年12月中旬,经现场监察又发现该企业废水排放处理不规范。2017年12月21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环境问题督办通知》,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2017年12月27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环罚字〔2017〕6号)。2018年2月、3月连续两次进行废水采样检测均发现问题。3月12日,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再次下达《关于恩施州来凤县宝龙煤矿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责令该企业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4月17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技改状态,未生产,未发现有专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人生活污水与矿井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但其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目测外排水沟的水样呈褐色。该企业存在“抽矿井水过程污染设施运行不正常,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4月18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外排水样进行取样检测,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来环责停字〔2018〕03号)。4月20日晚,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局成带队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擅自直排污水。4月21日,根据县主要领导要求,县环保局约谈了企业法人代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已致函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旧司镇政府,要求联合执法,对排污设施予以停止供电。
信访件反映“来凤县旧司镇螺丝塘村的河流上方有一家煤矿,污水排向河流,造成污染”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县环保局于4月18日对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来环责停字〔2018〕03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制订整治方案,立即实施整改。
2. 4月21日,县环保局已致函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旧司镇政府,要求对该企业排污设施予以停止供电,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并告知其违法行为。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业主
十
受理编号:〔2018〕D004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宣恩县长潭河乡甘露上村六组附近100米处一家砂石场有较大搅拌车,灰尘和噪声影响生活。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涉事企业为崇仁县智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351国道宣恩县椿木营至长潭河段改建工程03合同段砂石料加工场。该场位于长潭河乡甘露上村六组,总投资50万元,占地1亩,于2018年3月21日投产,经营范围为砂石料加工及水泥混凝土生产,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4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场正在进行石料加工机械设备调试,未生产。经查,自2018年3月21日起,该场使用一台动力为柴油机的移动式砂机进行石料加工,期间因噪音、扬尘较大被群众投诉。2018年4月5日,该场停产整顿,拟采用电动加工设备进行石料加工,截至目前一直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经现场核实,由于351国道工程施工,该场及周边道路有搅拌车出入,车轮带土扬尘及车辆鸣笛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同时查明,该场虽采用喷水降尘措施,但喷头过少,降尘效果不佳。经现场调查,该场存在以下问题: 1.噪音扰民;2.防尘措施不到位。
信访人反映的“宣恩县长潭河乡甘露上村六组附近100米处有一家砂场有较大搅拌车,灰尘和噪声影响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4月17日,县交通运输局351国道宣恩县椿木营至长潭河段改建工程工作站向崇仁县智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发函《关于及时整改省环保督查信访件03合同段石料加工场扬尘和噪音扰民的函》(站函〔2018〕6号),对该场下达了《关于及时整改省环保督查信访件03合同段石料加工场扬尘和噪音扰民的通知》(站函〔2018〕5号),责令03合同段立即停止砂石料加工,对噪音、扬尘扰民行为迅速进行整改。
2.县交通运输局制订了整改方案。在扬尘处理上:责成砂石料加工场由原来的1个自动喷头水管增加3个自动喷头水管,车辆出入路段新置4个自动喷头水管进行洒水防尘治理;对砂石料加工降尘产生的污水修建宽4米、长5米、深1.6米的污水收集池进行沉淀过滤。在噪音处理上: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段隔离噪音,外围安装彩钢瓦等隔音隔尘设备,彩钢瓦高约5米、长约30米左右;二是符合生产砂石料条件后,减少日工作时间,整个砂石料场每日开工时间定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 30之间;三是对于车辆噪音处理,将原距离居民楼较近的停车场选址100米以外,路口处设挂警示牌(禁止使用汽车喇叭) 标志,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整个整改工作在30日内完成。
十一
受理编号:〔2018〕D0048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高桥坝村十二组附近高桥坝水库上方山腰有一个处理废塑料的小作坊,致使水库水受到严重污染。2.华新水泥厂的大车将路面损坏,造成道路两旁的灰尘太多,影响居民生活。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4月17日,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组成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 关于“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高桥坝村十二组附近高桥坝水库上方山腰有一个处理废塑料的小作坊,致使水库水受到严重污染”问题。
经查,信访件反映涉事单位为个体工商户谭云清,经营场所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谭家湾组,经营范围为废旧塑料初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废塑料袋—带水破碎—造粒—销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该加工点已于2018年4月初停止生产。两个车间分别设计有四级沉淀池,并采取废水循环利用措施,无污水排污口及排污管道,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的生产废水外排现象,未对临近的高桥坝水库(非饮用水源) 造成污染,部分废渣由环卫部门运走,另一部分堆放在车间外场地。现场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谭云清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地系高桥坝村委会租给谭云清,距离水库水平距离600米左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加工设施较为简陋,现场管理不规范。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高桥坝村十二组附近高桥坝水库上方山腰有一个处理废塑料的小作坊”问题,属实;信访件反映“致使水库水受到严重污染”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该作坊未设置废水排污口,无排污管道,且距水库距离较远,同时经周边调查核实无明显排放痕迹,情况不属实。
(二) 关于“华新水泥厂的大车将路面损坏,造成道路两旁的灰尘太多,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信访件反映涉事企业为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属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投资2.49亿元,占地面积131.577亩。该公司1850吨熟料/日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于2014年9月投入生产,办理了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012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水泥旋窑窑尾安装了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2018年4月17日,经现场核查,龙鳞宫路段道路损坏,存在扬尘现象;华新水泥厂门口路段稍有扬尘。
(上接第五版)
信访件反映“华新水泥厂的大车将路面损坏,造成道路两旁的灰尘太多,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体工商户谭云清
1.工作专班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并制定处置措施。
2.谭云清已于2018年4月初停止生产经营。目前,谭云清已主动拆除设备设施,正清理厂区材料,平整恢复场地,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3.高桥坝村委会已收回该宗地,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不反弹。
4.目前,通过工作专班走访周围群众,普遍对此整改表示认可。
二、关于“华新水泥厂的大车将路面损坏,造成道路两旁的灰尘太多,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1.市公路局已将该路段纳入2018年度大修工程项目,并已完成施工设计,总投资约1500万元,资金已基本落实,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准备工作,预计6月初招标结束,中标单位进场。10月中旬完成路面主体工程,12月底工程基本完成。
2.市公路局牵头,市运管所配合,组织专班对该路段“三超”问题进行严控严管。
3.路面未修整前,市公路局负责加强路面洒水,降低路面扬尘,尤其是加大晴天洒水力度。
4.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正组织高桥坝村委会深入沿线住户,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暂无新的情况反映。
十二
受理编号:[2018]D004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蓝翔兴旺饲料厂5米处有一家卖煤的,产生的扬尘对饲料生产的质量有严重影响,向环保部门反映过,要他们做防尘处理,现没有整改。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涉及个体工商户聂发忠,从事煤炭销售,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聂发忠租赁位于上好农贸市场内的经营场所为椒园工业园区管理范围内,租赁面积为300余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近100平方米,其在售煤炭大多数为露天堆放,只有一部分煤炭进行了装袋销售。在煤炭装卸过程中,只是简单采取洒水防尘处理,效果不佳。蓝翔兴旺饲料厂与该煤炭销售场地房屋间隔不到10米,装卸煤炭产生的扬尘对蓝翔兴旺饲料厂加工饲料产生一定影响。经现场调查,聂发忠煤炭销售场所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
信访件反映“宣恩县椒园工业园蓝翔兴旺饲料厂5米处有一家卖煤的,产生的扬尘对饲料生产的质量有严重影响,向环保部门反映过,要他们做防尘处理,现没有整改”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该个体户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依据《宣恩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17年3月)。椒园镇政府、宣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宣恩县城管局对聂发忠进行约谈,要求其另行选址经营,限期搬迁至禁燃区范围外。
2.逾期未搬迁至禁燃区之外,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
3、2018年4月21日,聂发忠已搬至椒园镇椒园村一组小地名为落水孔的新场地进行经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对业主进行约谈
十三
受理编号:[2018]D005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清江东路公路上盖板不严实,车在上面行驶时有较大的噪声,晚上影响居民休息。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企业为湖北万顺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承建了恩施市清江东路北段道路工程,于2016年3月21日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完工交付使用,目前尚在两年质保期内。工作专班现场发现有20个井盖存在井盖胶条损坏、1个雨水篦子不严实情况,车辆经过发出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清江东路公路上盖板不严实,车在上面行驶时有较大的噪声,晚上影响居民休息”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立即要求湖北万顺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井盖和雨水篦子进行整改。
1.井盖整改情况:4月17日下午,施工单位联系多家供货商,反映没有井盖胶条现货,需预定后从外地发货,约4天可到货。当天施工单位采用废弃汽车内胎对井盖进行临时处理,4月17日19时临时整改完毕;4月21日下午胶条已经到货,4月22日可以更换井盖胶条完成整改。
2.雨水篦子整改情况:4月17日,对1个雨水篦子不严实情况,已用橡胶垫进行塞垫加固,消除了产生噪声的隐患。
3.整改后噪声情况:通过采取临时措施,20个井盖和1个雨水篦子噪声已经消除。21日下午700*800井盖胶条已经到货,22日更换后噪声问题可彻底整改。
4.经询问该路段沿线群众,均反映没有听到井盖噪声了。
十四
受理编号:[2018]D005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建始县景阳镇移民办后院沟渠有污水直排,沟没有封闭,有较大臭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事由为景阳镇移民服务中心后院革塘坝社区一组居民许志兵开办有一个小规模的生猪养殖场,现存栏生猪33头。许志兵猪场养殖产生的污水仅经过一级化粪池处理后,直接进入景阳集镇市政污水管道,未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养殖产生的粪便没有实行干稀分离,露天堆放,蚊虫滋生,臭味较大;该猪场收集的泔水露天存放,产生很大的酸臭气味。 信访人反映的“景阳镇移民办后院沟渠有污水直排,沟没有封闭”不属实,反映的“有较大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许志兵养殖户在生猪养殖中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由建始县畜牧兽医局下达关于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整改指导意见,责成许志兵养殖户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粪污实行干稀分离,场区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干粪堆积场,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配套建设二级化粪池,污水经二级化粪池处理后还田;严禁泔水露天存放,现有存放场地必须进行清理;养殖场内外必须定期消毒。
十五
受理编号:[2018]D005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巴东县水布垭工程处有两处砂厂、砖厂,灰尘较多,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巴东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巴东县水布垭工程处”系七一〇所水布垭试验区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试验区项目),项目范围包括水布垭镇顾家坪村一组、后门村七组相关区域,目前处于在建阶段。试验区项目工区存在进场道路未硬化,进出物料运输车辆未落实平装覆盖,工区搅拌站未有效落实防尘降噪措施,覆盖、围挡、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环境问题。在车辆经过和风力的影响下,工区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 信访件反映的砖厂位于顾家坪村一组,毗邻试验区项目施工区,为个体工商户邹时开,以下称为邹时开砖厂。现有生产工人2人,配置有一台1立方米的电动搅拌机、1台压砖机。生产工艺为将砂子、水泥搅拌后通过机械物理压制方式制作混凝土砖块,平均每天生产成品砖500块左右,采取了洒水及简易遮挡措施。现场检查,各生产环节及生产过程中未产生明显扬尘,厂区周边植物上无明显附着粉尘,砖厂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居民,砖厂扬尘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无明显影响。
信访件反映的砂厂为一套简易的碎石设备,位于后门村七组的试验区项目工区内,由试验区项目施工方恩施自治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水布垭试验区(二期工程)项目部临时设置,以下称为试验区项目部碎石设备。翔宇公司在试验区项目工区红线内安装了一套简易碎石设备,包括1台小型破碎机、1台小型筛分机、1台细碎机及30米长的传输带3条,设备已完成组装,水布垭镇人民政府已对该碎石设备进行了断电处理。现场检查时,设备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加工条件。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灰尘较多,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系试验区项目部未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致。信访人反映的“砖厂、砂厂导致灰尘较多”的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邹时开砖厂。4月17日,县环保局向邹时开砖厂下达了现场督办函,责令其立即对砂石原料堆场、生产作业区进一步加强覆盖、遮挡、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翔宇公司。4月18日,县环保局向翔宇公司下达了巴东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巴环改字[2018]7号),责令翔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施工区的覆盖、清扫、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针对其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县环保局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县环委会办公室向水布垭镇人民政府下达了现场督办函,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后续日常监管,对试验区项目部的碎石设备持续执行停电措施,严禁碎石作业,督促试验区项目部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县住建局依法对翔宇公司下达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工程项目部落实好扬尘管控、降噪除尘、车辆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十六
受理编号:[2018]D005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利川市南坪乡大田村一组养猪场高峰期养猪1000头,臭味很大,蚊子较多,并且污水直排。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企业为利川市沪万生态种植家庭农场,位于利川市南坪乡大田村,总投资3000余万元,占地面积1200余亩,于2014年9月投产。设计规模:生态猪场20亩,生猪存栏500头,出栏260头;稻鱼共生200亩;藕鱼共生100亩;其余为种植基地。场内以养殖甲鱼、娃娃鱼、鄂西黑猪及稻鱼共生产业为主,该企业的生猪养殖共建有A、B、C、D四个区域计14栋大棚圈舍,面积约8400平方米,全部采用大棚加放养模式,大部分圈舍采用了生物发酵床垫料,发酵床平均深度0.8米。养殖场病死生猪全部采用深埋无害化处理。该场部分未采用发酵床模式养殖产生的粪尿采用人工方式全部还土还田综合利用,发酵床更换出来的垫料也是作为生物肥料还土还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通过现场查看,该场内的雨水沟及灌溉水渠水质清澈,现场未发现水污染行为,也无农业面源污染。但养殖场发酵床垫料更新不及时、更新的垫料堆放场不完善,未使用发酵床模式养殖产生的粪尿清理不及时;而且该养殖采用放养和圈养结合的模式,从而导致部分臭味散发在空气中,也是滋生蚊虫的主要原因。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养殖废弃物堆放未完善防治措施。
2.现有存栏生猪2257头(其中公猪48头、母猪459头、仔猪1400头、育肥猪350头),与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不一致。
3.养殖场无垫料清理相应规范制度、无管理台账。4.对放养模式无明确制度及规范。 信访件所反应问题中“臭味很大”和“蚊子较多”部分属实,“污染严重”和“污水直排”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该企业的堆场问题,利川市环保局于4月17日对其下达了利川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利环改字[2018]017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污染物堆放场所。
2.针对环保备案不实、扩大规模问题,利川市环保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3.利川畜牧兽医局将对养殖方式和制度进行规范指导。
十七
受理编号:[2018]D005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来凤县蓝河水藻较多,有臭味,有排污管道直排河流(中华山——西环路之间)。
行政区域:来凤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1.蓝河该段的支流麂子峡河沿岸居民生活及建筑垃圾随意丢弃,河岸河床成了垃圾池,生活污水基本属于直排。
2.蓝河该段的另外一条支流红枣河是主要污染源,此段有待完善的城市污水主管道,收纳与处理等运行不畅,暗管明沟直排造成河道水质富营养化,水藻泛生,河道两岸恶臭扑鼻。
3.麂子峡交汇处至接龙桥路段,共发现小区排污口8处,存在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4.周围农户种地的杂物拋撒到河道内,河道漂浮物增多,给河道保洁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信访件反映的“来凤县蓝河水藻较多,有臭味,有排污管道直排河流(中华山——西环路之间)”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污水处理情况。该段污水收集工程已纳入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和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及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PPP项目。
2.垃圾处理情况。县城管局已于19日下午安排县环卫所加强沿河垃圾及河道漂浮物清理,并将该河段纳入常态化保洁。
十八
受理编号:[2018]D005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鹤峰县离下坪乡下坪村集镇300米远有一石碑加工厂,灰尘和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鹤峰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石碑加工厂位于下坪乡下坪村东洲口,离集镇约300米,经营人:向玉林,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投资金额为8万元,采用数控雕刻机和传统雕刻相结合的工艺进行加工生产,全年可生产石碑70余套,主要原材料为青石,年用量约80立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4月17日现场调查时,该打碑厂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4月15日停产),打碑厂紧邻当地居民谢文富房屋。经调查,该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露天加工部分石材无粉尘防护设施;二是露天加工作业无隔音设施;三是无安全及环保相关手续。
信访件反映的“该打碑厂粉尘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7日,下坪乡政府对其进行了停止生产性供电处理,并现场解决向玉林石碑加工厂选址搬迁工作,新厂址已签订租赁协议,同时,安排乡安办督促该厂按程序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否则不得开工生产作业。
2.4月18日,下坪乡安办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件(下安监检记〔2018〕5号),责令其停工选址整改。
3.4月23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改字〔2018〕7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鹤环罚告字〔2018〕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石碑加工,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800元。
十九
受理编号:[2018]D005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1.建始县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附近有一养猪场,下雨天污水直排沟里。
2.建始县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落水洞有一炸药仓库和两处鱼塘,涨水时满溢致使泥沙进屋,建议把沟渠砌高。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建始县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附近有一养猪场,下雨天污水直排沟里”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建始县长梁大样榜生猪养殖场,位于建始县长梁镇陇里社区六组,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等手续。经4月17日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正在从事生猪养殖,建有栏圈11栋(总面积约3500平方米,目前有8栋栏圈正在使用),存栏生猪800头(其中育肥猪350头、母猪90头、仔猪360头);建有中温沼气池1口(600立米),化粪池2口,共约170立方米(目前70立方米的化粪池正在使用,100立方米的化粪池正在建设过程中);干粪堆积场正在建设中(约24平方米);栏圈周边建有粪污收集沟,大部分用石棉瓦遮盖,建有原浆池(约30立方米)。检查中发现存在养殖场排粪沟封盖不严,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原浆池未遮盖的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养殖粪污外排。在该养殖场原浆池外渣场下方有一条土沟,沟内有少量水流,原浆池边有少量污水淤积,水面漂浮油渍,沿土沟下方约80米处由于渣土堵塞形成了约100平方米的坑塘,坑塘内水呈黑色,在坑塘下方设有3根白色约10厘米PVC管,其中有一根管道中有污水外排,经询问当事人,此处原来是山洼地,整个居民的生活污水、雨水都从这里排放,现在由于渣土堵塞,生活污水、雨水以及在2014年前该养殖场偶尔排放的废弃物长期淤积在这里形成的。
信访人反映的:“建始县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附近有一养猪场,下雨天污水直排沟里”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落水洞一炸药仓库和两处鱼塘,涨水时满溢致使泥沙进屋”问题 信访人反映存在泥沙满溢问题的鱼塘地处建始县长梁镇陇里社区六组与长梁镇龙洞湾村六组交界处,上游长梁镇陇里社区六组一堰塘处堆放有淤积现象,导致该堰塘失去暴雨洪水调蓄作用,遇到暴雨时节堰塘中淤积泥沙会随洪水流散。在特大暴雨情况下,山洪水满沟后会沿公路直下进入老百姓房屋。
信访人反映的“涨水时满溢致使泥沙进屋”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建始县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附近有一养猪场,下雨天污水直排沟里”问题
1.4月17日,建始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
2.4月18日,建始县畜牧兽医局对该场下达了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整改指导意见,长梁镇畜牧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现场督办。
二、关于“长梁镇龙洞湾村七组落水洞炸药仓库和两处鱼塘,涨水时满溢致使泥沙进屋”问题
1.建始县水利水产局对长梁镇陇里社区六组大约1000米山洪沟清淤疏浚,提高汛期行洪能力。
2.建始县水利水产局将炸药仓库前公路的过水涵洞拆除重建,改为“箱涵”设计,提高汛期过洪断面。
3.建始县水利水产局在进厂公路两旁预备足够数量沙袋及防汛物阻挡山洪水,防止汛期山洪水从此处满沟直下进入老百姓房屋。
二十
受理编号:[2018]D005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鹤峰县走马镇园丁花园小区后院有一家洗衣房,燃料是煤有臭味,噪声较大,洗衣的污水直排,影响小区生活,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鹤峰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涉及企业为鹤峰县君洁洗涤厂,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古城村十二组(园丁小区后),主要从事宾馆被套和床单洗涤服务,于2016年9月投产。生产工艺为使用洗涤设备利用自来水添加洗衣粉进行洗涤,生产设备有洗脱、烘干、锅炉等五套。现场调查发现:该厂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溪流内;该厂有一台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使用的是生物颗粒原料,无燃煤锅炉。
信访件反映的“燃料是煤有臭味”,经工作专班查证属实,“燃料是煤有臭味”不属实,“噪声较大,洗衣的污水直排”,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8日,走马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鹤峰县君洁洗涤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鹤走执〈环〉限改字〔2018〕003号),要求其停止生产,终止违法行为;
2.4月18日,走马镇政府对鹤峰县君洁洗涤厂生产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
3.4月23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改字〔2018〕5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鹤环罚告字〔2018〕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洗涤生产线的生产和使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二十一
受理编号:[2018]X0058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2016年开始,恩施市屯堡乡田凤坪村九组,开山采石,未办理任何手续,山林被毁坏,山体被开挖,爆破、生产、加工、噪声、粉尘均未采取措施。曾多次举报,盗采行为仍在继续,要求立案查处。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所涉对象为屯堡乡田凤坪村村民宋家义、郑绍荣、杨祖菊(陈太林母亲)个人建房点和陈太林石料加工厂:
一、宋家义、郑绍荣、杨祖菊三户个人建房点相关情况。三户均办理了个人建设用地许可证和村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宋家义、郑绍荣、杨祖菊先后于2016年11月、2017年3月对建房点私自开挖,屯堡乡国土所巡查发现后制止并停工。2017年4月19日,恩施州电视台电视问政曝光此情况后,市林业局于2017年5月19日对陈太林、宋家义、郑绍荣超占林地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恩市林罚字[2017] 第TB04、05、06号),并责令其恢复林地原状;市国土局于2017年5月22日对上述三户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处理,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恩市土资罚字[2017]18、19、20号),共计没收违法开采获取的违法收入2220元,并处罚款444元,责令其停止开采。上述三户均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倾倒的土石方进行治理。随后,上述三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屯堡乡村镇办为其办理规划许可后,屯堡国土资源所于2017年11月13日分别为其办理了个人建房许可证。2018年3月以来,上述三户再次开挖准备建房,主要采用挖掘机施工,未进行爆破作业,开挖的石料被陈太林运走160立方米至其加工厂,加工成砂石料,所剩石料仍在现场堆放。
二、陈太林来料加工厂相关情况。该厂位于屯堡乡田凤坪村张家湾组,主要生产建筑用砂石料,主要原材料为建筑用灰岩。总投资30万元,占地1994平方米,于2017年3月建成投产。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环评审批手续等,未办理土地使用等其他相关手续。经查,陈太林来料加工厂已停工多日,加工的砂石料露天堆放未覆盖,生产区域密封措施不完善。该厂土地为陈太林自家承包的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17年4月,市国土局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恩市执责停2017第55号),责令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该厂随即停止生产。2017年5月,市林业局对陈太林向林地倾倒废渣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作出行政处罚(恩市林罚字[2017]第TB07号)。2017年12月,因田凤坪村猫儿山精准扶贫易迁建设委托该厂加工砂石料,又开始生产。 信访件反映“2016年开始,恩施市屯堡乡田凤坪村九组,开山采石,未办理任何手续,山林被毁坏、山体被开挖,爆破、生产、加工、噪声、粉尘均未采取措施。曾多次举报,盗采行为仍在继续,要求立案查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宋家义、郑绍荣、杨祖菊三户个人建房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责令其停止建设,明确要求其另行选址建房,并责令其对开挖现场采取修建堡坎回填复绿的方式恢复治理。目前,当事人已开始对现场进行治理。
2.市国土局对陈太林来料加工厂违法占地行为已立案调查,并于4月19日向其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恩市执责改[2018]第8号),责令其3日内自行拆除在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相关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
3.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市纪委监察委。目前,该问题正在初步核查当中。
4.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屯堡乡人民政府已分别采取停电、停水措施关停陈太林来料加工厂,并已拆除打砂机2台,拆除石料加工平台和加工厂工棚三间。
5.经走访当地群众,对整改处理措施表示认可。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理,积极整改。
二十二
受理编号:[2018]X005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利川市团堡镇菁口村三组、九组非法开采石料,导致植被破坏,矿坑至今未填埋恢复。
行政区域:利川市
污染类型:生态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涉及企业为团堡镇箐口村三组一小型预制砖厂,为村民唐露所有;箐口村九组无采石场,应为十组原宜万铁路建设期间遗留的采石场。
1.关于箐口村三组村民小型预制砖厂问题。唐露,其屋后为原宜万铁路弃渣堆场,大约2000立方米,现剩余700立方米左右。唐露于2017年3月开始购置了一台碾砂机、一台小型搅拌机、一台小型制砖机在约150平方米空地内利用原宜万铁路弃渣加工水泥预制砖,但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场无非法开采行为,也无矿坑。
2.关于箐口村九组石料厂问题。该地块2005年已被宜万铁路建设部门征用。征用箐口村十组村民肖金于、丁仁灿等17户所拥有林地76.13亩,征地补偿标准为4500元/亩,原规划建设宜万铁路箐口货运站,后由于铁路配套设施建设方案调整,未建设永久性建筑物。2010年铁路修建完工后,该村列为精准扶贫整村推进村,由恩施州政协、州发改委、州物价局、州环保局、恩施高中对口帮扶。当时因为乡村公路未硬化,修建乡村公路需大量石料,团堡镇人民政府同意公路硬化施工方潘锋在已征林地范围内取料。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项目施工结束后,该临时取料场关闭,但采矿及加工设施设备未拆除,矿坑未进行环境恢复填埋治理。2015年3月23日利川市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该取土场移交给团堡镇政府管理使用。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20日,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团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三组小型预制砖厂场实施关停,并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2.4月21日团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箐口村十组采矿点现场所有采矿及加工设施设备实施全面拆除。
二十三
受理编号:[2018]W006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和丽水湾小区外,一路段成货车停车场,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小区为旗峰坝还建小区和丽水湾小区,地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坝村,位于旗峰坝村委会办公楼对面。旗峰坝还建小区和丽水湾小区北侧和南侧各有1条从旗峰大道进入小区的道路,双向两车道,宽约8米,两小区之间有道路分隔并与两侧道路连通。道路两侧边划有停车位,设有停车标识牌(未限定车型,要求按序按位顺向停放)。白天巡查时道路两侧边无货车停放,道路尽头河边荒地有货车停放,但此处货车停放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夜间巡查时道路两侧边有货车停放,产生偶发噪音。
信访件反映“旗峰坝还建小区和丽水湾小区外,一路段成货车停车场,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市城管执法局已在该路段设立了禁鸣标识牌。
2.4月19日上午,工作专班约谈了碧桂园江畔豪庭项目部3个标段的负责人,现场送达了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告知书,要求夜间进入工地的所有车辆不得鸣笛。
3.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旗峰社区居委会会同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该小区业主沟通,由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业主车辆及周边施工工地车辆的管理。
4.通过回访,周边群众反映旗峰坝还建小区和丽水湾小区外货车停放噪声扰民的情况已得到改善,对专班工作和整治结果表示满意。
二十四
受理编号:[2018]W006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轩宇酒店楼下宠克音乐餐厅,每天晚上深夜扰民,投诉几次回复都说处理,但从去年12月到现在还是一直没处理,希望政府能管理。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噪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投诉所涉企业庞克音乐餐厅,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为上午11点至凌晨2点。经现场调查,场内驻唱歌手唱歌时,噪声较大,会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4月17日昼间、夜间,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恩市环监字[2018] 29号) 显示:同一建筑物内居民家中(临江仙居603室) 的监测数据达标,餐厅正门外夜间噪声排放超标(背景值为53.9dB)。针对信访件反映“轩宇大酒店楼下庞克音乐餐厅,噪音扰民要求解决”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6日晚,市城管执法局对庞克音乐餐厅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方在2018年5月1日前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整改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自行检测,检测结果公示后向市城管执法局报备。同时,对经营方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已执行)。庞克音乐餐厅经营业主当场采取了降低音量的措施,并表示积极配合整改。
2.4月17日晚,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其噪声排放检测结果已达标。
3.4月21日晚,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对庞克音乐餐厅经营业主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继续保持整改效果,不得再有经营扰民行为。企业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并按专班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4.通过回访,周边居民对专班工作和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约谈业主
二十五
受理编号:[2018]W006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宣恩县卸甲坝和平工业园空气污染。该园区陶瓷瓦厂、泡沫砖厂、颗粒加工厂,因长年累月排放煤烟,一天24小时不停息,致使烟雾缭绕。工厂的叉车,整晚都在运行,严重影响百姓睡眠。砖厂每天开炉放气声音很吵。空气中灰尘很大,晚上用灯光可以很明显见到。希望政府解决。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3家企业分别为: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宣恩县德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宣恩县德和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档西瓦,生产工艺为湿法工艺,生产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130,规模日产120000片,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现场检查时在生产,生产废水经微动力一体化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未发现偷排和漏排行为。废气经旋风、水磨、微动力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去向为有组织排放外环境,该企业热源使用煤转气工艺,排放煤烟问题不属实,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待监测。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叉车噪音的问题部分属实,未发现整晚都在运行情况,是否超标待监测。
德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蒸压气混凝土砌块,规模年产1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办理了环评、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证照,安装有生物质蒸汽锅炉,水膜脱硫除尘器、立式除尘器各1套,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在生产,企业无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废气经过除尘设备处理,除尘设备运行正常,排放去向为有组织排放外环境。排放煤烟问题不属实,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待监测。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叉车噪音的问题部分属实,未发现整晚都在运行情况,是否超标待监测。
德和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质颗粒,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现场检查时在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和漏排行为。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外环境,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排放煤烟问题不属实,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待监测。信访件反映的叉车噪音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没有叉车作业。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对3家企业就噪音、灰尘问题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对信访反映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立行立改,确保生产达标排放。规范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开炉放气要确保对周边不造成环境影响。
2.责成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聘请中介机构对和平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已于4月19日与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检测服务合同》,定于4月24日开始监测。
3.责令3家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对水、气、声环境开展自主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4.县环境监测站于4月22日开始对相关企业的废气、噪声等开展采样、监测,待出具监测结果报告后公示,并根据结果情况作相应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对3位业主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