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景区开业在即 面向全社会征集景点名称

06-29 17:17  

近日,记者从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屏山景区建设已经完工,即将对外开放,目前正准备试营业。

为了进一步增强屏山的文化内涵,提高屏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的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区一期旅游线路景点名称,并安排了现场采风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征集景区、景点名称的范围:

1、屏山景区命名。

2、一期旅游线路重要景点命名:如门楼、隧道、码头、峡谷等。

三、征集方式:

1、征集采用现场采风及网上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方式采用公司邀请与自行报名相结合。自行报名的人员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邀请及自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以前,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18-5263289,QQ:281058649。

3、宝通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采风活动的具体事宜,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能体现屏山景区整体的独特性和深厚文化内涵,体现较高的文化思想、艺术理想,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要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有创意,号召力,简洁大方,雅俗共赏,易于传播和宣传推介。

2、命名应结合屏山地形地貌、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以及屏山的土司文化、红色文化,注意关联性,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

3、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五、作品投稿要求:

1、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来稿不退还。

2、作品内容包括景点名称和命名的基本思路(包括命名理由和含义解释)。

3、来稿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

六、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评审委员初评出入围名称。

3、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景点名称。

七、奖励标准:

1、凡对入围或被采用的命名给予现金奖励,标准为每条200元/条。

2、对征用的景点名称,经过筛选录用后对应征者奖励一年的免费景点门票,严禁转让他人使用。

八、特别声明:

1、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设计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声明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主办方对被选用的作品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发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由活动主办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5、活动主办方对被选中的作品,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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