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四个着力”加强山体保护

04-25 10:18  

恩施日报讯(记者彭信琼 通讯员薛月辉)近日,州政府正式下发《恩施州山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州长任总山长,覆盖州、县、乡、村、宗地五级的山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扎紧山体保护的制度“笼子”。

山体是“恩施绿”的主体,近年来,我州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强山体保护,力保“恩施绿”永不褪色。

着力出台保护制度。2016年初,《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由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州山体保护进入法治轨道。今年下发的《恩施州山长制实施方案》指出,年底前,要对全州城市规划区内的山体建立山长管理体制,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管理有序、监管有力、利用合法、违法必究、修复及时的山体保护管理局面。

着力实现应绿尽绿。以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绿满荆楚”行动“、精准灭荒”行动、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创建、绿色示范乡村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绿化工作,全州累计人工造林150万亩,累计义务植树2160万株。截至2017年底,全州森林面积2323.7万亩,森林蓄积量81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4.37%,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占全省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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