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鹤峰县评选出580户脱贫致富示范户,其中,“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500户,乡镇表彰400户,县级表彰100户;“我致富我光荣”示范户80户,乡镇表彰50户,县级表彰30户。我县对受乡镇表彰的对象每户奖励500元,对受县级表彰的对象每户奖励2000元。
据了解,“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从已脱贫的贫困户评选,“我致富我光荣”示范户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评选,通过贫困户申请或村民推荐、公开竞评、村级评选推荐、乡镇评审、县级汇总的程序产生。
近年来,我县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表彰先进为推手,深入挖掘脱贫攻坚主战场典型,树立标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激发广大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及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不等不靠,争做有责任、有追求的新型农民,实现物质与精神同步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