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把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民族宗教关系。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引领,通过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深入细致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民贸民品政策的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与保护,全力提升了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水平,依法加强了相关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扶贫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文明乡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小平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志在必得的决心,做细做实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创建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明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王小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这一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武陵山试验区、“616”对口支援工程以及襄阳对口支援我县的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和民族文化建设。
王小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民族宗教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更是现代国家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基本职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统筹汇聚各方力量,为“三个先进县”和“五个鹤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