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11-27 18:30  

11月22日至23日,省环保厅考核验收组一行来到鹤峰,对我县参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进行考核验收。县领导刘支皇、熊敏参加考核或座谈会。

近年来,我县立足自身良好的生态优势,把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激活县域发展活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总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围绕“三个先进县”目标,不断释放和放大“生态”效应,初步构建了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城乡和谐的立体式生态环保体系,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经济迅速崛起、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化日趋繁荣。

考核验收组依照《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修订)》要求,先后深入乡村、城市、企业进行了查验。到走马镇、垃圾处理场、县中心医院、县环保局等二十多处项目现场,通过仔细查看、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核查了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类10项39个指标达标情况。

反馈会上,湖北大学博士、专家组组长张劲代表考核验收组宣读了反馈意见。认为我县参加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活动,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照《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要求核查评定,“省标”六类10项39个指标基本达到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条件要求。考核验收组同意我县通过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下一步,将按程序报省环保厅评选和审定。

刘支皇表示,下一步,我县将以本次技术评估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结合鹤峰实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实施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走出一条具有鹤峰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