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来鹤视察《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贯彻落实情况

05-03 08:50  

4月27日至2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金施一行来到鹤峰,就我县《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六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向金洲,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支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振凡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到县八峰公园、污水处理厂、八峰药化、九峰桥水厂、国税局等地,详细了解河水保护、城乡污水处理、律师进村、普法教育进机关、城乡规划等情况。

自2014年7月1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以来,我县周密部署,加强宣传,严格治理,狠抓落实,切实保护水环境,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取得了良好实效。

在贯彻实施《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方面,我县以“民族风情城”、“山水园林城”、“生态宜居城”、打造武陵山区最美县城为建设目标,精心谋划城乡发展蓝图,突出规划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三大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建管水平不断提高。

在“六五”普法方面,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公民的法律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升,有力地促使了全县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发展。

吕金施要求,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方面要加强宣传和学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 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各级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按照《条例》要求,积极采取防治措施并落实到位。在贯彻落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方面,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不断提升全县规划建设水平;要立足于实际,结合本区域文化特色,创新工作思路,打造“靓丽鹤峰”。普法方面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成功经验,尽快启动新一轮普法宣传活动,以取得更大成效。